请问巴中市巴州区房管局???(求关注)


物业管理公司可以以未缴物业管理费为名扣留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吗?
巴中市巴州区房管局领导:
  你们好!我是回风大道香榭枫林小区的业主。我2008年购房,2010年入住,开发商一直未把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给我们办下来。最近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巴中市方舟物业管理公司)通知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办下来了,但必须扣留,原因是我未缴物业管理费。我未缴物业管理费的原因一是开发商未经过业主同意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公司(合同签订是圳川物业管理公司);二是现物业公司管理不规范,服务项目不明确,服务工作不到位;三是该小区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物管公司搞“一言堂”管理;四是小区内多次出现小偷进屋,还有砸车现象;五是在小区公共设施区域设置停车位,向车主收取停车费。
请问:1、巴中市方舟物业管理公司有权扣留我的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吗?
2、该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符合你们的规定和要求了吗?
3、小区公共设施区域可由物业管理公司谋取利益收停车费吗?
4、房屋产权证未按时办理我可否找开发商获赔呢?
恳请答复,为盼!
本帖最后由 林达钢构 于 2014-10-15 23:02 编辑

为什么都没人关注呢?

居然还有这事,找房管局评理去

这可是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呢

巴中现在物业管理就是个乱,听说房管局有专门的科室管物业公司的,谁知道是不是啊

如果你把购房的契税、维修基金等交给开发商的,应由开发商办好发给你,物管无权干涉。物管在提供服务,应该给物管服务费。

显然不合规定,房产证是你的

我不是不交,而是他们的服务实在令人堪言。一年就这么点物管费,应该每个人都不存在交不起或故意不交。关键的问题是他们管理不规范,现在的物业管理公司都不是我们签订合同的公司,而是开发商把原来我们签订合同的公司撵了,挂靠一个公司自已跑来赚钱,你们说他们一个修房子的,懂物业管理不?我们现在小区都出现了小偷进屋、砸车偷东西的现象了

我们巴中城区的房子都应该是把购房的契税、维修基金等交给开发商的,

看来巴州区房管局领导一天比较忙哈,这么几天了都没出来回答

房管局那些几爷子忙的很,咋个有时间来给你回复哦。。

那这个事情咋个解决呢

是不是这个问题无处申诉?

该死的物业公司,!巴中没有象样的物业公司!,许多小区居民对物业公司恨之入骨,怼声载道,为什么呢?有关部门要加大力度整治规范物业公司服务态度,素质,行为等,避免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业主不满意的时候,也是物业公司滚蛋的时候,记住:业主是物业公司的衣食父母,在父母面前应该乖乖听话才对!不要搞反了,物业公司成老大了,骑在业主头上作威作福!是自取灭亡的!
当然有些小区难免有个别居民素质也差,俗话说人上一百,形形色色,什么样的人都有,很正常,物管和居民应互相心平气和地语言上进行沟通解决好一些问题,物业公司是服务机构,摆正自己位置,态度和气一点,居民自觉并埋解一点,矛盾就会小一点,我说的对不对?大家去仔细想想吧!:curse: 本帖最后由 傲学寒梅 于 2014-10-17 21:36 编辑
楼主应去一趟房产局当面问一下该如何解决此亊!也不要急,

怎样成立业主委员会呢

巴州区房管局的人吃粮不管事嘛,咋都没个人出个声?

给了物管打一架,自然就有人解决了。;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