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是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新天龙文惠苑人民中路202号最西面的商铺的主人,店铺门口及店铺边上堆放了很多建筑垃圾,占地面积至少100平方,且破坏了门前的公共绿化带,已经持续多年,与各部门沟通有时有成效,没几天又变老样子(最近旁边有一个手写的牌子:建筑垃圾堆放临时堆放处)。希望政府核实处理,尽快清理这些建筑垃圾。(2)商铺西侧有1堵临时的水泥墙(谁搭建的不清楚),希望部门核实拆除。因为建筑垃圾的堆积,附近居民也有把日常生活垃圾倒在那边。上述事项,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生活质量,影响房主多年来出租房屋,以上反映有图为证,希望政府能为民做主,引起重视,铲除城市“牛皮癣”。
接诉后,我局曹娥中队执法人员立即对现场进行踏勘,据了解,该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系房产开发商委托物业进行设置的,执法人员立即下发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物业于10月1日后取消该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同时引导小区居民前往位于联谊路的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逾期未整改我局将强制进行取缔,在此整改期间执法人员已联系环卫部门每日对该处建筑垃圾及时进行清运。
上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7/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