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您好! 我是乍浦镇港区滨海之星二期商品房买家,在销售人员的诱惑下在11月19日订购滨海之星二期期房,签订商品房认购书下定金2万。5幢3单元603室。11月9号在签合同当天开发商拿不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且打110电话为不签合同作为依据。开发商说三天会还定金,在这几天销售代理不接电话,打销售处电话唐经理也不回,说已过期,没收。开发商违规销售:1、移花接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挂《商品房预售证》2、期房当作现房卖。3、虚假广告开放商是民营企业宣传国企长江集团。疑点一、为什么开发商能在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可以大张旗鼓的销售二期的房子。疑点二、为什么开发商能如此胆量明目仗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商品管理法》第四十五条 。国家法律高于一切、依法治国连小学生都知道。为什么熟视无睹。疑点三、为什么受理人(陈先生自称国家公职人员057389179836)协调等结果,过后一周再次打电话开发商财务经理却发一张《通知函》没有定金贰万,再打陈先生电话已无人接听。疑点四、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但不退定金而且传一张《通知函》逾期不签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收定金贰万。实在是气焰嚣张。我的要求:1、无条件退还定金贰万。2、卡号622892000103671311上海银行卡余菁菁3、政府部门查实疑点问题,给我一个合理解释。4、为了防止有人冒充国家机关人员,而损害国家机关人员的形象回复受理结果请发邮箱yjj18964985546@126.com5、请写上入款单位。工作人员姓名。工作单位电话投诉人:余菁菁,电话18964985546 身份证号码:310107196101240821售楼处电话0573-85311888 开放商:浙江长运鑫龙置业有限公司。
港区规划建设局已与您联系,开发商拒绝退还押金已书面告知您,余女士您现在质疑房管处发放预售证合法性,我局建议您可向相关部门反映该问题,更可通过法律手段要求开发商退还押金。
港区规划建设局 2017/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