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问1:银川冬季供暖收费面积是不是应该按照房产证上面积收费?还是按照开发商建筑面积收费?
疑问2:为什么银川冬季办理暖气停止供暖还要收取总费用的30%取暖费?请问这30%费用是什么费?
以上两点请给出解释,并咨询这样收费是否合法?
郑东升同志:您好!
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按建筑面积收取采暖费是我国三北地区采暖城市普遍采用的一种方法。建筑面积在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中有明确标注,且为有资质的测绘机构测量,房屋产权证登记建筑面积是符合国家建设部的要求,符合国际惯例的。
《银川市城市供热条例》第二十七条:“热用户停止使用供热设施1个采暖期以上的(含1个采暖期),可以向供热单位提出停暖申请(保修期内除外)。热用户应在采暖期开始前三十日向供热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供热单位同意后,由供热单位采取停暖措施,热用户应当向供热单位按采暖费总额的百分之三十交纳费用”。 按照《银川市城市供热条例》规定,住户申请停暖经供热单位同意后,热用户按30%交纳费用。
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祝您工作顺利生活愉快!
银川市住建局 2017-11-14 17:3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