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新罗区西陂地税局忽悠外地纳税咨询人

2016.06.23上午到新罗区西陂地税局咨询公司开税票需提供哪些资料,该局办事员回复要我公司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银行开户证明。反馈公司后领导不知道“银行开户证明”是啥东西,要求再次去问清楚。2016.06.24下午3:05分,西陂地税局一男同志(服装上没有变号)说从5月21日开始,增值税专用票归国税局统一管理,地税局没有资格开增值税专用票。如是问其去国税局怎么走,其大发雷霆,说问路要去路边问,在办公室问啥路?说给你也不懂……出来问门口保安,保安告诉我如何去莲花山地税局,到达莲花山地税局时,接待人员给我讲解我公司需出具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见,到地税局可以办理。
建议:1、龙岩市税务系统统一口径,办理哪种税票需要哪些资料,避免外地来龙岩办事的人摸瞎。2、西陂地税局相关人员的素质竟然不如门口的保安大叔……
张刚先生(小姐)您好!您于6月27日向龙岩市12345政务服务中心平台提交的“龙岩新罗区西陂地税局忽悠外地纳税咨询人”的诉求件(LY16062700024),我单位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地税局代开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增值税发票所需资料
1.从5月1日起营改增后,根据税总函〔2016〕145号文件精神,地税窗口可以办理国税局委托地税代开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增值税发票事项。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营改增纳税服务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6〕75号)第十八条,增值税纳税人购买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须提供购买方名称(不得为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个人代开房租发票按照《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标准化操作指南》,应提供申请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经济合同、协议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查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
如您还想了解更多关于营改增有关政策,您可以登陆国家税务总局网站(网址:www.chinatax.gov.cn),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关注“福建地税”、“龙岩税务”微信公众号,或拨打我局办税服务厅咨询电话(电话号码:0597-2217005)进行咨询。
二、关于西陂地税局相关人员服务态度的问题
6月28日接到12345平台转来的诉求件后,我局效能部门调取了西陂分局6月24日的监控录像,西陂分局大门是当天下午14:58由2名工作人员打开的,在14:58-15:30期间并未发现有纳税人进入西陂分局办公场所。之后我局效能部门又与当事人进行了核实,了解到当天下午14:50分左右,由于楼道内光线较暗,其因突然出现的纳税人而受到了惊吓,故回答时言语有所不当,造成误会。经我局研究,决定对当事人给予批评教育,并要求其加强自身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提升纳税服务质量。对因此事带来的误会,敬请谅解。
感谢您对地税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希望您能够一如既往地支持地税工作!
龙岩市新罗区地方税务局
2016年7月5日
(新罗区地税于 2016-7-7 10:13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