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办理拆迁安置房土地证

尊敬的池秋娜市长:
本人于2015年5月通过市长接待日向您反应2000年3月房屋被拆迁,政府给我们提供的安置房证件不齐,请求政府按规定补办土地证事项,很快得到了市信访局和市住建局的答复(岩信告知访字(2015 )167号和龙建信(2015)74号), 市住建局明确表示力争在2016年元旦前为我们办好拆迁房土地证,对此我们深表感谢!但时至今日我们仍未拿到土地证,为此,特向池市长您反应,希望能得到市长的关心和帮助。
我们请求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抓紧依法为我们办理产权证:
根据龙岩市住建局(关于陈建汀信访事项的处理答复意见书)龙建信(2015)74号,明确答复我们争取于2016年元旦办好龙兴综合楼605室和705室土地证,但时至今日我们并没有拿到产权证,同时也没有得到他们的任何书面答复。直至2016年4月在我们主动找住建局了解情况之前,住建局并未给我们任何关于办土地证的消息或解释。2016年4月开始我们通过电话催办此事,并多次要求住建局给我书面答复办理情况,但住建局负责信访的罗先生总是态度很好地表示会把我们的意见向领导汇报,给的口头回复总是还在协调办理过程中,从未明确何时能办好或通过书面文件告知办理情况请我们安心等待。对于住建局这种拖沓的工作作风我深感不解。我希望住建局能给我一个书面答复明确办理产权证的时间。恳求政府及时处理,不能让百姓再遥遥无期地苦苦等待本该在十几年前就应办妥的拆迁房土地产权证,为盼。
此致
敬礼
信访人:陈建汀
电话13806019853 /13159308928
邮箱:1099172206@QQ.COM
陈建汀同志:
您反映请求办理拆迁安置房土地证的诉求收悉,现答复如下:
1、2015年8月25日,我局召集市国土局、南城街道办事处、隔后居委会、龙岩市龙兴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市安居公司相关人员召开协调会,会议议定由龙岩市龙兴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牵头,市安居公司、隔后居委会积极配合,将属于隔后居委会的划拨土地先予办理土地初始登记手续。经后续跟踪督查,龙兴公司未积极与市安居公司、隔后居委会沟通协商,办证事宜无进展,我局于2016年4月7日书面通知龙兴公司,要求其尽快办理连跃革等同志土地使用权证。
2、市安居公司与龙兴公司多次前往隔后居委会协商办理龙兴综合楼中属于隔后居委会自用地的土地初始登记手续事宜,隔后居委会要求龙兴公司解决龙兴综合楼加层部分利益分配问题,否则不同意办理土地初始登记手续。
3、经了解,市国土局工作人员于2016年3月要求隔后居委会抓紧办理龙兴综合楼中属于隔后居委会自用地的土地初始登记,并补办土地出让手续,隔后居委会以村民不同意为由,拒绝办理。目前,市国土局拟将该问题列入历史遗留问题上报市政府。
4、市安居公司于2016年5月28日发律师函至龙兴公司,要求其收函后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尽快办理土地使用权证;6月23日函告龙兴公司母公司恒亿集团,要求其督促解决,若未及时处理,将终止恒亿集团在安居公司的所有工程业务。
5、若与龙兴公司协商不成,市安居公司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 2016-6-29 16:58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