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中专教师职称评价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4年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闽教人〔2014〕85号
明确规定做好今年职称评审工作关系到老师切身利益 为什么我们工作七八年的都符合条件了省里也下了文件为什么龙岩市教育局不组织评讲师的职称 就是因为怕麻烦?因为人数比价少? 要推迟到明年 我们基层老师的利益谁来保证 请问是不是教育局存在不作为违反了省里的文件
钟老师:
你好,你的网上来信《职业中专教师职称评价》收悉,现将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1.2014年9月30日,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印发《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试行)》(闽教人〔2014〕81号),下发《关于做好
2014年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4〕85号)。文件明确指出:职称评审实现与学校岗位聘用制度的有效衔接,中职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不再进行岗位结构比例之外、与岗位聘用相脱离的资格评审,实现职务聘任与岗位聘用的有机统一。
2.省教育厅下发闽教人〔2014〕81、85号文后,我局即通过办公平台及邮箱将文件转发给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中职学校,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中职学校认真研读闽教人〔2014〕81、85号文件,并结合本县、本校实际,提出问题、建议;要求认真梳理各中职学校目前职称职数使用情况,已评未聘人员情况,2013-2014年退休、解聘等人员情况。
3.通过充分听取了各县、校的意见,龙岩市教育局、龙
岩市公务员局共同研究决定,我市中专讲师、一级实习指导教师等的市评工作延至2015年,与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统筹安排,原因如下:
①根据《关于做好2014年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4〕85号)要求,各县(市、区)公务员局(人事局)、教育局、市属中职学校要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计划(2014-2017年)》的通知精神,重新核定中职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
②各中职学校在重新核定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后,今年先进行正高级讲师、高级讲师、高级实习指导教师的推荐评审,这样可空出较充裕的中级职数用于讲师、一级实习指导教师的评审。
③今年为我市向职改试点并轨的第一年,从原评聘分开过渡到评聘结合,市、县需根据新的文件精神,出台职称改革竞聘指导意见,指导意见要正式出台,还需市、县人事部门与教育部门进行充分沟通协商;各学校也需根据实际,结合指导意见,适时调整岗位设置方案、职称评聘方案。这需要有适当的缓冲期。
4.2014年中专讲师、一级实习指导教师等的市评工作只是延迟至2015年进行,评价办法仍按(闽教人〔2014〕85号)要求进行。
5.对于我市的职改工作,希望老师们能给予理解和支持,今后老师们对职称评审有什么疑问,可直接电话咨询所在县教育职改办或市教育职改办(电话:2321965),以免引起不必要的误解。
龙岩市教育局
2014年10月30日
(龙岩市教育局于 2014-11-3 11:05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