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身意外保险理赔需要哪些材料?我们有充分的理由相信车险的种类会成为行业的主流,会逐步影响越来越多的人。
1、保险单证及投保单位的证明;
2、医学诊断证明。被保险人死亡时,应提供死亡证明书;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造成残废时,应提供治疗医院出具的残废程度证明;
3、有关部门出具的意外伤害事故证明;
4、医疗费原始收据及处方;
5、本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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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身意外保险理赔的流程是什么?
1、认清权益仔细阅读保险条款,确切了解保障事项:保险的有效期限、保险责任、保险免除责任和保险金给付办法。
2、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事故时,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一般为出险后7天内),向保险理赔部门报案(可报案或直接到保险报案),保险应将事故情况登录备案。投保人在报案时应说明;被保险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或被保险人出生年、月、日);投保险种、保险金额、保险期限、保险单号码;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的原因及损害状况,被保险人现状;报案人的联络方法。
3、提供上述内容后保险理赔人员将告诉您索赔应该提供的证明材料名称及件数。然后注意收集所需的证明材料,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人寿保险为5年,健康险和意外险为2年)由索赔权利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向保险提出索赔申请。也可以由索赔权利人委托其代理人办理索赔。代理人需出具索赔权利人的委托书和身份证明以及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明。
4、注意给付时限:理赔部人员收到索赔申请书并点收齐全所需的证明材料后即可进入核实事故办理给付的过程。对于事实清楚、证明材料充分、保险责任明确的申请件,一般在证明收集齐全后,保险应于规定的时间内给付。
5、领取赔偿金,为了投保人的方便给付方式可选择现金给付、现金支票、转帐支票和银行汇款等方式。投保人要求银行汇款时,应签定同意委托银行划账合同书。被保险人或受益人领取保险金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领取时,领取人需提供被保险或受益人的委托书、身份证明和领取人身份证明。受益人为法定继承人时,领取人必须是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在领取以前要签署书面保证,保证由领款人通知到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受益人为指定时,则按指定顺序给付保险金。受益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时,由其监护人领取保险金。受益人与被保险同时死亡时,保险金按被保险人的遗产处理。对于医疗费用的重复投保,保险按照《保险法》第四十条的规定,按保险金额与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或按第一家保险赔付的差额计算给付金额。集体投保人身保险,如果指定投保人为受益人,需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受益人为法定继承人或为指定受益人,投保人要求领取理赔保险金额时按照委托他人领取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