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未按规定收取

李先生来电反映,他是福安市中茵上城国际的业主,根据2015物业费收费的有关规定,物业等级二级每平方收0.75元。但该小区实际收费却是1.5元/平,严重不符。请有关部门介入核实,协助处理。
关于李先生反映物业费
未按规定收取问题的情况反馈
李先生:
你来信反映福安市上城国际物业费未按规定收费,经我局调查核实,现将情况反馈如下:
中茵.上城国际住宅小区与福州市蓝水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合同约定由蓝水湾物业服务公司提供一级服务标准;再者业主购房时签订的购房合同附件中对收费标准也有明确的约定。
根据《福建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宁德市区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及指导性收费标准》,提供一级服务标准的电梯住宅1.5~1.7元/平方米,服务若能达到宁德市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标准,则符合相关规定。
福安市房地产管理局
2015年12月25日
(房管局于 2015-12-25 15:42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