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领导:我是住于登高西路金茂 领秀城3#楼的一住户,二楼购房时候开发商说是我们业主的活动室,现在房已经交,住户超过百分之八十以上,开发商把二楼装修好,现私自装修出租给泉州银行做餐厅,每餐有四十多号人吃饭,九日开始营业,我这住楼上的遭殃了,噪音从早上六点半开始就吵,油烟也开始冒,现在窗户不能打开!问物业,物业说没这个权利阻止,(因为物业是开发商请的)问银行负责任,银行负责人自有一套,说是油烟不能完全排除,是开发商的问题。社区用房,怎么开发商那么黑,能私自出租,还租给这样作业的?
还有一楼店铺开防盗网,一天到晚作业,噪音每天都围绕,住在这,都要疯了,当初说是高级住宅,连契税都是最贵的,可怜我们老百姓每天做房奴,还要受到他们的侵害呀!
望请领导能重视,给以我们最快的解决方法!
林小姐:
您好,您的诉求编号LY14041100002信访件已收悉,现就您所提的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金茂领秀城开发商私自出租社区服务用房的问题
金茂领秀城3号楼2楼开发商确实已经出租给泉州银行做餐厅,经我局核实,3号楼2楼前期规划为社区服务用房,并且金茂领秀城尚未进行完整的物业用房移交,我局已经向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交请示,催促开发商进行社区用房移交和物业用房移交,保证广大业主的利益。
二、关于一楼商铺噪音扰民的问题
商铺噪音问题是常见问题,我局已经交代物业公司出面协调,如果尚未解决,建议投诉至城市综合执法部门、工商局进行处理。
新罗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4年4月21日
(新罗区住建局于 2014-4-23 16:07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