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药

[table=96%]  在2012年第4季度至2013年第1季度中,云南省有17个本省药品生产企业和19个品种被省外监管部门公告发布了虚假违法广告。为此,省食药监局于日前下发通知,责令立即停止违法广告发布,并将17家药企列入广告监管黑名单。记者6月2日对中心城区部分药店进行了走访,暂未发现有相关药品在售。   据查,本次被通报的本省企业及药品包括:云南雄业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红草止鼾胶囊、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生产的止眩安神颗粒、昆明生达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女金丹丸、昆明宏达制药厂生产的血络通口服液、昆明中一堂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清肠通便胶囊、昆明群芳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九味参七心疏胶囊、云南龙发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嗨诺惰秋齐胶囊和龙发延寿片 可我们眉山电台每晚都在播这个广告,桂香街还在出售这个药
尊敬的网名朋友: 感谢您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有关问题答复如下:一、您反映的药品为中成药制剂,我局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数据库查询,能查到详细的批准情况,如云南龙发制药有限公司的延寿片,取得了药品生产许可证书、GMP认证证书及药品批准文号。二、您反映的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17个药品生产企业19个品种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进行公告,责令立即停止违法广告发布的情况。依据《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第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是药品广告审查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药品广告的审查工作。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药品广告的监督管理机关”,第二十条“篡改经批准的药品广告内容进行虚假宣传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立即停止该药品广告的发布,撤销该品种药品广告批准文号,1年内不受理该品种的广告审批申请”,以及第二十一条“对任意扩大产品适应症(功能主治)范围、绝对化夸大药品疗效、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违法广告,省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一经发现,应当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暂停该药品在辖区内的销售”的规定,截止2013年8月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线违法广告监测管理系统对眉山市电视台的在线违法广告监测未发现投诉人反映的云南龙发制药有限公司的延寿片等药品的违法广告,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也未对其反映的药品作出暂停在四川地区销售的通知。三、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对桂香街的药店进行了检查,发现1家药店涉嫌从非法渠道采购药品延寿片,已立案查办。
2013-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