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 新昌和悦广场小区88平米89平米户型的业主在2015年9月底收房子后,将室外的设备平台敲拆了墙后包进室内,这样不算违章吗?根据相关法规,我认为是违章。可是新昌城管局说是物业管的,和成物业说是城管的,我多次反映,他们都不答理。物业不阻止,城管不插手,相关部门不认定,不处置。造成该小区一年多来的违章越来越多,从原来几十户到现在超百户,违章越来越严重,而且还在不断蔓延。请市长明察实查。这样大面积违章到底归谁管? 这真是新昌某些党员两学一做的实体行动吧。
娄伟娟同志:你好!关于你反映的和悦广场小区88平米89平米户型的业主拆除室外设备平台隔断墙,把设备平台包进住房的违章问题到底归何部门管理的信访事项,现处理答复如下:经查,该设备平台本身就在住户购买的户型内,住户将隔断墙拆除,把设备平台包进住房的问题,根据新昌县和城置业有限公司《销售合同》第19条商品房相关事项约定内容第5项约定:买受人对其所购商品房相连的阳台、设备平台享有专用权和《销售合同》附件二的说明,该设备平台不计公摊面积,因此,将设备平台包进住房的情况不影响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反映人通过各种途径多次向我局举报此类情况,我局也多次与和悦广场的物业进行沟通,要求物业公司根据物业管理相关规定妥善处理此类情况,确保业主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联系人:俞夏雯 联系电话:86119821
新昌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7/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