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圳水库水环境治理问题咨询

1:根据政府最近分发的补偿安置文件,为何明明就是应按移民政策补偿却是按搬迁补偿安置方案?
2:文件中:单户被搬迁主房占地面积150平方米的,超出部分按房价重置价结合成新评价后,给予货币补偿但不予安置。“主房占地面积”是怎么定义的?是说一层的占地不能超过150平米?还是全部的房子总面积?
3:本次人大会议已顺利闭幕,请问这个排行列入莆田首位的民生项目,全部项目时间节点安排是如何?进展成效如何?一直说安置地点的规划图要向社会公示,到现在还没看到消息?
上述问题咨询,恳请回复,谢谢!
1、本次搬迁根据《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莆田市东圳水库湖滨缓冲带治理工程搬迁使用补偿安置方案的批复》(莆政综﹝2014﹞129号)执行。
2、单户建筑占地面积150平方米,超出部分按照评估给予货币安置。
3、2015年元月20日完成总平报批初稿,正在按群众安置户型的需要调整总平,力争在4月底前完成总平设计及审批,5月底前提交群众选房并拟定安置房建设挂牌方案,按照安置区土地审批及征地计划安排进行,力争6月底前实现上网挂牌,7月底前动工建设,预计在2017年12月底交房安置房。
(城厢常太镇于 2015-3-26 15:44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