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述求:2003年前后,申嘉湖高速开建前,对新塍镇洛东村部分农户进行征地拆迁,当时协议为“征地搬迁”,迁入地址为新塍镇新洛路洛东村板桥头东侧原农田地块。 问题一:迁入至今,已13个年头有余,土地证及房屋产权证一直未落实,据了解,该地块尚未审批。希望政府能借这次的浙政办发(2017)43号文,尽快给予解决。 问题二:上述迁入地块,镇政府曾承诺为纯住宅用地,后听说现已建住宅南侧将建公共绿化设施,若如此,老百姓均无异议;但此次该地块正在整平、建高围墙等设施,将用于金属管件中转仓库(是否有加工等功能未知,也未见政府发文公示或告知附近居民、并经大部分小区居民同意)。若建成该仓库,必将有重车或大车频繁出入小区唯一主通道,且该通道离东侧桥梁较近(不足100m,,且桥梁较高,处于引坡段下,无法新修别的出入通道),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故希望政府能及时阻止此次扰民且导致重大安全隐患的违法搭建行为,还大家一个安全和谐的小区环境。2、原回复:顾荣敏,您好。接到您所反映的问题后,经调查核实,1、该地块在2017年新修订的村庄建设规划内,预计年底完成审批,农户可在规划审批完成后,依相关规定申请办理宅基地审批手续。2、由于新塍镇对嘉兴电线厂的拆迁需要,对原秀洲区建筑公司钢管堆放场腾退作安置用地(用于嘉兴电线厂的拆迁安置),考虑到秀洲区建筑公司钢管堆放场租赁未到期及实际需要,经多次选址安排在新塍镇洛东村原申嘉湖建设工程的项目部处,作为期2年的临时过渡安置,不存在加工噪声问题,而且每天也只有2-3辆农用车辆进去。3、进一步述求: 第二条回复很不满意。1、既然是临时过渡安置,是否有相关审批文件并公示?2、小区唯一民用出入口用于非民用,是否需要获得大部分小区业主的同意。3、现临时搭建的范围远超原申嘉湖建设工程项目部的范围,且还在建对应配套用房,以上施工是否有完整的手续,包括施工许可证、临时用地审批手续等等?如果各类手续完整,那么政府是否该书面承诺并监督2年后恢复原样?4、若无合法的相关手续,仍然是违法搭建,应该及时制止并给予拆除。 原指挥部弃用后,政府曾用于出租或出售给他人,其中一侧用于回收废品等,已经有若干年对小区居民造成了较大的影响(现回收站已清除),所以政府应拿出具体措施以维护其公信力。
顾荣敏,您好。接到您所反映的问题后,经调查核实, 1、该地块在2017年新修订的村庄建设规划内,地块性质为规划用地,规划审批完成后农户可申请办理宅基地审批手续。2、由于新塍镇对嘉兴电线厂的拆迁安置需要,作为期2年的临时场地过渡安置,临时堆放金属管件,不存在加工等用途。3、该地块只作临时场地过渡安置,不建造配套用房等。4、将加大出入口,尽量确保进出道路保持畅通。感谢您对该事宜的关心,下一步镇相关部门将与您等小区住户作进一步沟通交流,也希望您给予充分理解。
秀洲区新塍镇人民政府 2017/0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