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项奖励最高达1亿元!天河区“1+1+8”系列政策新鲜出炉!

6月17日,全国首座风投大厦—中国风投天河大厦揭牌,预计到2020年将集聚超百家风投机构。
6月21日,天河发布利用村集体物业打造众创空间和孵化器工作指引,争取5年后新增约250万平方米的众创空间和孵化器。
今天,天河正式对外发布修订后的“1+1+8”产业扶持和科技创新系列政策!
我们一直在行动……作为广州经济社会发展排头兵,天河在贯彻落实习近平对广东提出的“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重要批示精神上争做标杆和样板。
我们的目标是——
打造极具吸引力的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推动天河发展动能转换、经济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科技创新发展!
积极建设广州世界一流城市中心区!
先看下政策类别
新修订出台的“1+1+8”政策围绕8个方面:
重点企业落户
高端服务业发展
招商机构引进投资
科技创新发展
天河科技园和天河软件园发展
文化创意产业发展
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
企业注册登记便利化
这次政策修订主要聚焦3个方面:
一是紧盯科技创新,市区叠加投入超20亿元专项资金,新增或加大对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文化创意、iab(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的扶持。
二是紧盯重点企业,有特别重大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的企业落户最高可获得1亿元的支持,是原有政策的50倍。
三是紧盯高端人才,加大对重点企业高管的奖励力度,新增金融高级人才、产业高端人才、海外人才等项目,法人金融机构管理团队单项最高可获300万元扶持。
据测算,总部企业落户天河,在三年政策期内,最高可获得1.3亿元的扶持。
有特别重大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的企业落户最高可获得1亿元的支持。
法人金融机构、全国性金融市场交易平台落户天河,将可以获得最高1500万元的扶持。
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最高可获得750万元支持,并可享受子女入学、医疗保健服务等保障。
对天英汇赛事服务、获奖项目落户提供超1000万元的支持。
……
这么多优惠政策
是不是一瞬间心动
很想申报呢
先来看看具体政策吧
天河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
重点企业落户实施办法
一、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企业本部落户天河区的,分三年给予2000万元支持。
二、法人金融机构、全国性金融市场交易平台等企业本部落户天河区的,分三年给予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的支持。
三、福布斯全球20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中国服务业100强、中国连锁业100强、省级骨干企业本部落户天河区的,分三年给予1000万元支持。
四、落户天河区并按国家相关规定完成备案手续的国家、省、市重大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规模达到100亿元以上的,给予股权投资管理企业一次性1000万元支持。
五、广东省、广州市认定的总部企业或商务部认定的跨国公司本部,省级或省级以上的区域性本部、职能型本部、专业化要素市场、平台机构、交易中心和其他经认定的重点企业落户天河区的,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支持。
六、创新型重点企业落户后第一个完整会计年度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80万元支持;落户后三年内,经统计部门核算反馈,年度研发经费支出达1亿元以上的,或在天河区获得国家、省、市重大科技项目支持,单项达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再给予100万元支持。
七、对天河区有特别重大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的企业集团本部及属下控股企业落户天河区的,经区政府批准同意,分三年给予最高1亿元的支持。
八、对产业集聚引导作用突出的企业,经区政府批准同意,另行予以重点支持。
高端服务业发展实施办法
一、重点企业
(一)对上年度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全区排名前60位的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支持。
(二)对未获得第(一)款支持,且对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全区排名行业前5位的金融服务业、新一代信息技术、现代商贸业、商务服务业等四大重点产业企业(共20家),分别给予10万元支持。
二、其他营利性服务业
(一)对上年度营业收入1亿元以上,8类细分行业排名前5位的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共40家),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支持。
(二)对营业收入增速达到50%以上的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支持。
三、企业上市
(一)对境内成功上市的区内企业分阶段给予最高200万元支持。
(二)在境外成功上市区内企业给予一次性100万元支持。
(三)对新入驻区内的境内上市企业给予一次性200万元支持;对新入驻区内的境外上市企业给予一次性100万元支持。
(四)对在“新三板”成功挂牌的企业给予一次性80万元支持;已挂牌“新三板”企业成功转板上市融资的,再给予一次性100万元支持。
四、天河路商圈
(一)对景观优化提升项目,给予实际投资额10%,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支持。
(二)对开展天河路商圈整体营销以及相关主题活动的商会、协会或其他社会组织,给予场租、宣传等实际发生费用40%,最高不超过15万元的支持。
五、电子商务
(一)上年度对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支持。
(二)对首次被认定为市级或以上的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支持。
(三)对上年度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增量达10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支持。
六、服务外包
(一)对被国家、省、市认定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独立法人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支持。
(二)上年度离岸服务外包执行额1000万美元以上且同比有正增长的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支持。
七、楼宇经济
(一)首次申请的楼宇业主,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支持.
(二)非首次申请的楼宇业主,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支持。
招商机构引进投资实施办法
一、引进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支持
(一)单个企业引进支持:按实际外资数值计发最高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支持金额。
(二)累计企业引进支持:按累计实际外资数值计发最高不超过30万元人民币支持金额。
二、引进重点企业支持
(一)引进世界500强企业、中国500强企业、福布斯全球20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中国服务业100强、中国连锁业100强、省级骨干企业本部以及法人金融机构、全国性金融市场交易平台的,给予一次性50万元支持。
(二)引进广东省、广州市认定的总部企业,或国家商务部认定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企业;符合上述第(一)点所述企业的省一级及以上分支机构,给予一次性10万元支持,并追加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引荐奖。
(三)引进《广州市天河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重点企业落户实施办法》所认定的其他重点企业,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20万元支持。
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实施办法
一、设立天河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
二、科技产业项目
(一)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市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入库、市研发机构建设、市研发经费投入后补助、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科技创新券等专项按省、市相关政策予以配套。
(二)以项目形式支持重点产业企业实施技术研发及成果转化,单个项目原则上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三)对重点产业企业以及为其提供专业服务的机构给予租金补贴,每月每平方米补贴30元,单个企业(机构)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四)对高新技术企业,在享受市有关政策的基础上,新落户本区的,每家给予30万元一次性落户支持;上一年度研发经费支出达1亿元以上的再给予50万元一次性支持。
三、创新创业项目
(一)上一年度获得国家、省、市认定的区内已建孵化器分别给予40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支持,经区相关部门认可的由村(社)集体物业新改建的孵化器,分别增加10万元的支持。
(二)按经认定的毕业企业数量,对孵化器运营管理方给予5万元/家的毕业支持。
(三)开展孵化器、众创空间服务能力和创新活力年度等级评定,对评定为一、二、三等次的运营管理方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支持。
(四)对经登记认可,围绕“天英汇”创新创业服务品牌开展的创新创业赛事、创业辅导孵化、项目路演筛选、企业投融资对接、人才培训等各类社会化、专业化服务活动,根据活动规模、影响力和实际效果,对同一主办方按年度活动开支的50%、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标准给予支持。
(五)“天英汇”创新创业大赛国内赛区奖励
对“天英汇”创新创业大赛国内赛区每届成长组、初创组各前5名并落户天河的项目进行支持:成长组前三名的给予30万元一次性支持,第四、五名的给予12万元一次性支持;初创组前三名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支持,第四、五名的给予8万元一次性支持。
(六)“天英汇”创新创业大赛海外境外赛区奖励
港澳赛区、台湾赛区每届各评选出最高不超过20个获奖项目,海外赛区每届评选出最高不超过10个获奖项目,对其中落户天河的项目按照《广州市天河区推动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发展实施办法》、《广州市天河区推动台湾大学生实习和台湾青年创新创业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标准给予落户支持和租金补贴。
(七)港澳台青年创新创业支持
根据《广州市天河区推动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发展实施办法》、《广州市天河区推动台湾大学生实习和台湾青年创新创业实施办法》,对港澳台高校、港澳台科技园落户天河的项目给予落户支持和租金补贴。
四、先进制造业项目
(一)认证产品支持
对上一年度工业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产品认定证书的产品,每种产品给予3万元的一次性支持。
(二)产品产值支持
上一年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产品单个产值不足1亿元的,按产值的1.5‰给予支持;1亿元以上、5亿元以下的,对其中1亿元给予15万元支持,其余部分按产值的1‰给予支持;5亿元以上、10亿元以下的,对其中5亿元给予55万元支持,其余部分按产值的0.8‰给予支持;10亿元以上的,对其中10亿元给予95万元支持,其余部分按产值的0.4‰给予支持。
五、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对区辖内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项目本地转化进行支持,每年具体支持项目指标按各高校科研院所上一年度发明专利申请量确定,每50件发明专利申请量给予1个指标,单个高校科研院所最高不超过10个指标,每个项目指标支持10万元。
六、知识产权项目
(一)发明专利申请保量支持
企事业单位上一年度发明专利申请量不低于上上年度的前提下,对上上年度发明专利申请量给予1000元/件的支持。
(二)发明专利申请增长支持
对企事业单位上一年度发明专利申请量超过上上年度发明专利申请量的增量,按以下标准进行支持。
1.增量在10件以下(含10件)的部分,按2000元/件的标准给予支持。
2.增量在11-50件(含50件)的部分,按2500元/件的标准给予支持。
3.增量在51-100件(含100件)的部分,按3000元/件的标准给予支持。
4. 增量在101件以上的部分,按1000元/件的标准给予支持。
(三)pct申请支持
对上一年度提交pct专利申请报告且取得国际检索报告的企事业单位专利权人,按5000元/件的标准给予支持。
(四)知识产权贯标支持
对上一年度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并通过评审、验收合格的企业给予每家5万元的一次性支持,用于支持企业建立完整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工作体系。
(五)专利质押融资项目支持
对上一年度通过专利权质押融资获得银行贷款,且无逾期还款情况的企业,按银行贷款金额的3%,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支持。
(六)知识产权代理机构支持
对2017年1月1日(含)以后新落户本区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运作满一年且单年度代理本区发明专利申请量达100件以上的,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
对上一年度代理本区发明专利申请量达到100件以上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按200元/件的标准给予支持,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天河科技园、天河软件园发展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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