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鸡场拆迁有没有补偿?

你好!我是一位80后新型职业农民,2012年我积极响应政府大力发展养殖业的号召自力根生,艰苦创业并在自家果园经营了一个规模几十亩的中小型散养养鸡场。于2010年开始着手规划选址创建养鸡场,并种柚子橙子等树500多棵。
我于2012年12月24日在当地工商局办理了养鸡许可证,养殖场各种证照齐全,属于合法经营。2013年我自费参加学习关于养鸡技术,利用自己的果园房屋经营了种养结合的新型模式,饲养蛋鸡,河田阉鸡等近1000多羽,实现年收入近10万元,因为劳动人民天生勤奋之秉性兼具经营之道,饲养的畜禽不仅无一疫情反而从初始的单一品种发展至蛋鸡、肉鸡等多种经营。
2016年我所在的养鸡场被政府划入公路拆迁范围,对于拆迁人给与的补偿款,且不能另行安置新区域继续经营养殖业的补偿条件,我无法接受,在养殖场不能继续经营的情况下我到底该拿多少补偿款,其拆迁补偿标准到底是什么?拆迁公司说我的养殖场规模小不予补偿,我试问一年能为农民创收近10万元的收入对于政府和拆迁公司来说觉得也许是微乎其微但是对于我们农民这已经是高收入了,而且我自主创业养鸡场拆迁了我养殖业往后的收入一分钱也没有了,还得过上靠体力赚钱养一家七口的工作。我们农民自主创业有错吗?
现由于公路的征迁,养殖场将面临征地拆迁,养殖场不能经营了这些损失怎么算?我一家7口人大半经济来源都来于养殖场的经营,被拆迁后自费学习的养鸡技术再无用武之地,如果租别人的果园一年租金也要1万多盖养殖场房也要8.9万才能建成。面临拆迁我的生活条件不像其它拆迁户一样暴富而是生活条件倒退几年,幸福指数直线下降,面对一般农户遇到拆迁庆幸有机会暴富的荣景,我认为我现在连乞丐都不如,感觉新掉进了冰窟窿。面对住房拆迁,养殖场倒闭决定一辈子命运的大事不能稀里糊涂的拿钱走人,即便是将来得到的补偿没有增加也不至于懊悔。“政府既然扶持我们农民自主创业,让我们致富,为什么现在又要摧毁我们,让我辛辛苦苦经营的养鸡场关闭”,既然国家有明确的补偿原则,标准,为什么地方政府不按照规定给与我相应的补偿?因为这样镇政府与我都没能找到法律上的依据,各执一词,所以一直达不成共识,拆迁维权由此形成。拆迁标准到底是什么?
现在镇政府一直遵循着尽量省钱只要被拆迁户接受即可的原则,而被拆迁人当然是农民利益最大化,合法合理补偿到位,只是人“趋利避害”之本性使然。针对拆迁房屋地块所有权为个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规定,本证中森林,林木,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业经登记,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小江:你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回复多次,也当面跟你解释清楚,你不相信我们,现若你认为有另行安置新区域继续经营养殖业的补偿,请你提供相关政策,符合的我们会给予补偿。(永定区仙师镇人民政府于 2017-2-22 16:33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