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之前在诉求件编号为PT15120900158的诉求件中,本人咨询了农村旧房无证翻建的情况,贵镇做出了无合法权属来源的建房无法翻建的反馈。在此,我提出三个问题,烦请贵镇回答:
1、本人旧房如今居住了十几年(可提供四邻无争议申明),现在确属危房,已经无法再居住了,那我们应该是要等房屋真正危及到我们的人身财产安全才可以向政府寻求帮助吗?
2、对于我们这种特殊情况,作为为人民服务的镇政府是否可以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替我们考虑、解决问题?是否可以向上级相关部门反映情况?
3、现在莆田开展“创城”工作,“创城”不是停留在口头和横幅上的,对于我们这种住房困难类型,现在连住的房子都岌岌可危,随时有倒塌的可能,连“家”都无法保障,又如何顾得了“城”。请问,危房中的我们应该如何去支持“创城”工作?
问题略多,烦请本着为人民服务的精神耐心回复,提供可靠的解决方案。谢谢。
你好,你反映的问题我镇已收悉,现将情况反馈如下:
1、我镇现正在组织秀屿区禁建区内危房调查摸底,请你向你所在地村委会申报,我们将按程序予以办理。
2、经土地部门确认,无合法的权属来源无法申请翻建。如果没有土地使用证,必须有早期罚款发票或完整的建房审批表。如有疑问,可以向国土部门咨询。
特此反馈
笏石镇人民政府(笏石镇于 2015-12-23 08:26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