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馆不慎弄脏床单 按“规定”无奈赔偿380元
律师:宾馆高价索赔属“霸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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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陕西的韩女士向本报热线88652000反映,说她在国庆期间来柯桥旅游时,无意中弄脏了所住宾馆的床单,宾馆“狮子大开口”让她赔偿了380元,虽然当时她无奈接受了,但事后还是感到有些委屈,希望相关部门能引起重视。
据韩女士说,10月5日早上,她在柯桥笛扬路上的一家宾馆退房时,宾馆服务员告诉她,一条床单染上了血迹,已经洗不干净了,需要按照“宾馆物品理赔单”的规定,赔偿380元。“这究竟是哪条规定呀,一条床单就算是新的,也不要380元呀?”韩女士提出质疑。而宾馆大堂的服务员则坚持说,这是宾馆行业的规定,客人损坏了物品,就必须按价赔偿。由于急着要去和朋友会合,韩女士只好赔钱走人。
“损坏了宾馆的东西,赔偿是应该的,但不能乱开价呀。”王女士在电话里告诉记者,其实宾馆使用的就是最普通的那种白色混纺床单,根据她的经验,最多也就值100元左右,而且这床单也不是新的,根本就不值理赔单上的价格。
“高价赔偿其实已经是整个宾馆行业的规定,其目的就是为了让住客引起重视,不要轻易损坏物品。”对于韩女士质疑的高价赔偿床单的事情,10月15日上午,记者找到了该宾馆,客房部主管周女士毫不隐讳地告诉记者,宾馆客房内的日用品都是团购的,购买价格其实较市场价稍低一些,不过,通常情况下,在住客须知的价目表上,价钱一般会提高40%左右,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让住客入住的时候多加留意,而一旦有实际损坏,双方往往会进行协商,实际赔偿金额一般会低于理赔单上标示的价格。至于韩女士为啥赔了这么多,周女士说,当时韩女士比较激动,还爆粗口辱骂了服务员,因此服务员拒绝协商,加上当时宾馆生意比较忙,她也是事后才得知情况的。既然韩女士心有不满,她愿意和韩女士在电话里再沟通。
“单方面制定出的赔偿标准,在法律上是不予支持的。”浙江乾盛律师事务所的申铁旗律师告诉记者,宾馆房间内放置的包含物品损坏标准的《住客须知》,从酒店的角度来说,是起到一个告知作用,但是从法律角度来讲,宾馆所制定的《住客须知》属于格式合同条款。尽管在住客的行为上,双方存在着合同关系,但《住客须知》是宾馆单方面制定的,而且与市场价相距甚远,有欠公允,属于“霸王条款”,是无效合同,对住客缺乏约束力。因此住客在面对如此条款的时候,可以拒绝,如果确实对宾馆的物品有所损坏,应该采取双方协商的方法来处理。通常情况下,赔偿有三种方式:一是买回同样的物品;二是按物品当时的账面价除去折旧费进行赔偿;三是能修复的可采取修复的方式来赔偿。
来源: 绍兴网-天天商报 作者: 记者 盛新宇 编辑: 陈文华
绍兴的青岛大虾么?
应按实际价值赔偿,顾客态度好坏与赔偿价值无关,反之,如果我认错道歉了,是否可以不赔?
给外地游客留下了不好印象
噶把刀有些快咯。
你去外地,损坏了店家的财物,你有底气和他理论不?还想不想在那里旅游,购物了?
下次碰到如此事件只要在退房前拿肥皂洗洗再拿吹风机吹吹,他们就不好找你的渣,因为酒店方在你赔偿后,最多拿到洗衣部洗一下就又是好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