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关于诉求编号为 LY16111000045,湖雷镇在2016年11月25日进行书面回复!非常感谢龙岩平台提供机会进行有效沟通和反映问题。
众所周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是建垃圾中转站的核心依据和关键的法律依据。湖雷镇领导作为项目委托人没有做到依法严格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经详细查阅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并叫家乡父老亲带皮尺,进行实际测量:
经查,环境影响评价书,漏写的有:
1、在革命烈士纪念碑步行距离不足235米,直线距离不足200米。(1982年06月熊兆仁将军亲自督建的)
2、距离上湖中学的操场,直线距离在200以内。(1995年至1998年间,建的)
3、在附近居民的水源地上,直接建垃圾中转站。
数据不正正确的:
在离最近竹山下居民区步行距离不足140米,直线距离不足120米。
(数据是否正确?只需把湖雷镇提供的示意图打印出来。按尺子的比例算(从垃圾中转站到莆永高速路才1.8厘米,就按示意图所标注的65米算。从垃圾中转站到竹山下才3.6厘米,折算出130米;从垃圾中转站到烈士纪念碑5.4厘米,折算出194米;从垃圾中转站到上湖中学的操场4.6厘米,折算出166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五条: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部门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违法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敬请详细核查我所讲的情况是否属实!环境影响示意图是否有漏标重要文物、漏标重要学校场所、漏标重要饮用水源地!
同时,2014年有相关新闻如实报告:
http://www.redmx.cn/ly/823347.html并诉求件中所讲的那样。
据老家亲人反映,实际后幕为,官商勾结!本人能力有限,无法收集相关的证据,不敢确认是否真的的官商勾结!
但现如今家乡父老们,敢怒不敢言。在整个上下湖雷中,影响非常恶劣!原本是好事的公益事业,为何在操作过程中却变成百姓心中的坏事!望彻查此事!
1、《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书》是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作出,如对报告书内容有疑义请到区环保局进行资询。
2、你反映所谓官商勾结问题,纯属子虚乌有。(永定区湖雷镇人民政府于 2016-12-28 11:11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