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2016—2020年脱贫攻坚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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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文件
云政发〔2017〕44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脱贫攻坚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现将《云南省脱贫攻坚规划(2016—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云南省人民政府
2017年7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云南省脱贫攻坚规划(2016—2020年)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64号)、《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脱贫攻坚重大战略部署的决定》(云发〔2015〕38号)、《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云南省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云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等,编制本规划。
规划范围:包括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量较多的非贫困县。规划期:2016—2020年。
本规划是全省“十三五”时期脱贫攻坚工作的行动指南,是制定有关扶贫专项规划的重要依据,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工作统领。
第一章 规划背景
“十二五”期间,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出台了一系列重要政策措施,扶贫攻坚取得显著成效。跨入“十三五”,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脱贫攻坚重要决策部署,坚持把扶贫开发作为发展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位置,采取超常规措施,举全省之力,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对解决现行标准下贫困人口脱贫、贫困村退出、贫困县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问题意义重大,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增进人民福祉,事关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事关边疆长治久安。
第一节 经济社会发展现状
我省集边疆、民族、贫困、山区“四位一体”,是全国脱贫攻坚主战场之一。2015年,全省总人口4741.8万人,地区生产总值13717.88亿元,工业增加值3925亿元,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373元,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242元,铁路营运里程3000公里,高速公路通车里程4005公里,电力装机容量8000万千瓦,固定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456万户,移动互联网用户2728万户,手机用户3778万户。
从贫困情况看,2015年底全省有471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88个贫困县、4277个贫困村,贫困发生率12.7%。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主要分布在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边远山区、革命老区、少数民族聚居区和边境地区,其中,少数民族贫困人口占全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43.4%。我省特有15个少数民族有贫困人口191.8万人,贫困发生率28.2%、高出全省15.5个百分点;部分少数民族处于深度贫困和整体贫困状态,特别是4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贫困人口占全省贫困人口的比例高达80%以上。
第二节 扶贫攻坚成效明显
“十二五”期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贫困地区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扶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以4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实施规划为统领,硬化措施,落实责任,列出任务单,倒排时间表,通过各族干部群众的艰苦奋斗,扶贫攻坚各项任务全面完成,取得了6个方面的成效。
贫困人口数量得到减少。“十二五”期间,全省农村贫困人口总数持续快速下降,农村贫困人口数量从2010年的1468万人减少到2015年的471万人,5年累计脱贫997万人,累计减贫率达67.9%;贫困发生率从2010年的40%下降到2015年的12.7%,年均下降5.5个百分点。
贫困群众生活得到提升。2015年,贫困地区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7070元,比2010年的3251元增加3819元,累计增长1.18倍,比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累计增幅高26.8个百分点,年均增幅达16.8%,比全省年均增幅高3.1个百分点。“十二五”期间,增速连续5年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资金投入得到增加。省级以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由2010年的26.67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61.12亿元,年均增长18.04%。5年累计投入244.3亿元,其中,中央投入188.33亿元、省级投入55.97亿元。完成整乡推进238个、行政村整村推进2800个、劳动力转移培训85.9万人、扶贫安居工程14.6万户、易地扶贫搬迁6.07万户28.46万人。中央和省级定点扶贫、上海对口帮扶、社会组织和外资扶贫等投入72.15亿元,行业扶贫和金融扶贫力度进一步加大。
基础设施得到改善。“十二五”期间,全省综合交通运输条件得到明显改善,为打赢“十三五”脱贫攻坚战奠定了坚实基础。铁路营运里程由2010年的2504公里增加到2015年的3000公里。公路通车里程由20.9万公里增加到23.6万公里,其中,高速公路由2630公里增加到4005公里;高等级公路由9135公里增加到16000公里;农村公路由17.6万公里增加到20.69万公里。通过实施4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实施规划,基础设施投入完成5192.1亿元、占规划数的115.7%,贫困地区交通、水利、能源、通信等基础设施进一步改善。开展了怒江州扶贫攻坚、宁蒗大会战、澜沧县拉祜族综合扶贫、红河州南部山区综合开发等特困群体重点帮扶。
政策体系得到完善。出台了《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举全省之力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的意见》(云发〔2015〕14号)、《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脱贫攻坚重大战略部署的决定》(云发〔2015〕38号)、《云南省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云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等重要文件。全面落实“领导小组统筹、省级领导挂片联县、牵头单位协调、行业部门支持、州市全力推进、县抓具体落实”合力攻坚机制,为推进“十三五”脱贫攻坚打下了良好基础。
社会扶贫力量得到壮大。中央和省级定点扶贫、上海对口帮扶力度进一步加大,社会组织和外资扶贫稳步发展。教育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局作为滇西边境片区、乌蒙山片区和滇桂黔石漠化片区联系部委,加大对云南的支持力度。全省开展“领导挂点、部门包村、干部帮户”扶贫行动,2015年底省级300个、州市级2087个、县级10948个单位挂包88个贫困县(包括85个片区县及未纳入片区县的东川区、富源县、文山市等3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4277个贫困村,组织57万名干部职工帮扶159万户贫困户,社会扶贫力量空前壮大。
第三节 脱贫攻坚主要困难
全省扶贫开发工作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4个方面。
贫困面大脱贫任务艰巨。2015年底,全省还有88个贫困县,数量居全国第1位;有471万贫困人口,贫困发生率达12.7%、比全国平均水平高7个百分点,其中,贫困发生率高于20%的州、市有3个,最高的怒江州达33.1%;贫困发生率高于30%的县有9个,最高的福贡县达41.96%。全省贫困地区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070元,仅为全省平均水平的85.8%、全国平均水平的61.9%,脱贫攻坚任务艰巨。
区域性群体性贫困突出。全省有59个革命老区县、36个革命老区乡镇,其中,贫困县44个,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72.95万人、占全省贫困人口总数的57.95%。全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有43.4%是少数民族,其中,独龙、德昂、基诺、怒、布朗、景颇、傈僳、拉祜、佤等9个“直过民族”聚居区有贫困人口66.75万人。边境25个县、市有21个是贫困县,贫困人口达82.9万人、占全省贫困人口的17.6%。这些地区基础设施薄弱、产业发展滞后、自然保护区面积大、发展空间受限,自我发展能力不足,是全省的贫中之贫、困中之困、难中之难、坚中之坚。
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滞后。交通、水利、能源、信息等基础设施薄弱,仍然是制约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全省交通运输供给总量严重不足,农村通畅、通达、便捷的公路网络尚未形成,还有相当一部分自然村不通公路。骨干水利工程及其配套设施明显不足,工程性缺水问题突出,基本农田有效灌溉面积比重低。农村教育、文化、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低,科技对经济发展贡献率不高。因学、因病、因残、因灾、缺水等致贫问题明显,地震、干旱、洪涝、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频发,素有“无灾不成年”之说,脱贫压力较大。
自我发展内生动力不足。一方面,大多数贫困人口居住地远离城镇,交通不便、环境封闭、信息不灵,生产生活方式落后,思想观念陈旧,安于现状,进取心不强;另一方面,贫困群众受教育年限短,科技、文化水平低,综合素质不高,创新意识、发展意识、商品意识和竞争意识不强,自我发展能力较弱,不同程度存在“等靠要”思想,艰苦创业、发家致富的内生动力需要进一步激活。
第四节 贫困地区发展机遇
“十三五”时期,全省脱贫攻坚既面临严峻挑战,又有许多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一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摆到治国理政的重要位置,确立了新时期扶贫开发战略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为云南确立了新坐标、明确了新定位、赋予了新使命,为实现跨越式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二是国家推进“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建设和孟中印缅经济走廊、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建设,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兴边富民行动“十三五”规划等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国内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深入发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形成新的产业集群,变“输血”为“造血”,为助力脱贫攻坚和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了新机遇。三是省第十次党代会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明确了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路径、方法、措施和目标任务,形成了强大的政治保障。四是中央国家机关定点扶贫、上海市和广东省对口帮扶、省级及中央驻滇单位定点扶贫等帮扶力度加大,构建了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共同支撑和同向发力的大扶贫新格局,进一步提振了贫困地区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奋斗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信心。
第二章 总体要求
“十三五”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时期,是全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闯出跨越式发展路子、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胜阶段。
第一节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及建设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新定位,以“两不愁、三保障”和现行标准下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贫困村退出、贫困县摘帽为目标,创新机制,强化措施,着力实施产业发展、转移就业、易地安居、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生态保护、兜底保障、社会扶贫和提升贫困地区区域发展能力等9项建设任务,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努力提升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能力,确保小康路上一个都不掉队。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坚持“六个精准”和“五个一批”要求,统领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工作,精确瞄准、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大力实施精准扶贫脱贫工程,变“大水漫灌”为“精准滴灌”,做到真扶贫、扶真贫、真脱贫。
强化责任,合力攻坚。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强化贫困地区政府在脱贫攻坚中的主体责任,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和目标、任务、资金、权责“四到县”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引导市场主体、扶贫对象协同发力,构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互为支撑的大扶贫格局。
深化改革,绿色发展。坚持脱贫攻坚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有机衔接,深入推进农业农村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促进扶贫开发与资源环境可持续协调发展,使贫困人口从生态保护中得到更多实惠,提升经济发展整体质量和水平。
严格标准,强化考核。按照省、州市、县、乡、村五级书记抓扶贫要求,实行“军令状”和目标责任制、倒逼制,增强脱贫攻坚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贫困人口脱贫、贫困村退出、贫困县摘帽“695”标准和工作程序。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量化细化考核内容,实行纵向横向考核,突出正向激励,严肃责任追究。
勤劳致富,光荣脱贫。贫困群众是扶贫开发的建设者、受益者、监督者。要进一步强化群众主体地位,充分调动贫困地区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发群众勤劳致富内生动力,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依靠自身努力改变贫困落后面貌,实现光荣脱贫。
第三节 脱贫目标
总体目标。到2020年,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