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日起,根据嘉善县下发的《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的通告》,县城区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违反规定的将受到处罚。近日,我县一家饭店的店主席某成为了今年我县首例,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处罚。
席某的饭店位于县城谈公路靠近解放东路的路口,当天出警的魏塘派出所民警说,事发当天,他们接到群众报警,说有人在燃放烟花爆竹。
魏塘派出所民警 张叶骏
到达现场的时候,他已经放完了,地上已经被环卫工人清理过了,我们在环卫工人车里查获两个烟花,找到店主进行询问,店主也承认了,因为开业,朋友送了两个烟花一串鞭炮,所以就在店门口燃放了。
虽然店门前已经被清理干净,但是地上还是明显能看到鞭炮放过的火药痕迹,而且席某的饭店门前是人流较多的街道,上空距离树干和楼房很近,燃放烟花和鞭炮都有较明显的危险性。
魏塘派出所民警 张叶骏
鞭炮大概是一米长的小鞭炮,烟花是24响的,小型的烟花,也不太大。他燃放的数量不是很多,时间也比较短,是先责令其停止燃放,然后对其罚款100元。
警方提醒
今年1月1日起,禁止嘉善县中心城区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为东至环东路,南至白水塘路,西至城西大道路,北至沪杭铁路。此外,还规定了“在可以燃放的区域内,燃放安全距离不得低于烟花爆竹外包装标明的燃放安全距离;不得将点燃的烟花爆竹向行人、车辆、建筑物、构筑物投射;不得妨碍行人、车辆安全通行和影响交通秩序;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燃放烟花爆竹时,应当由其监护人或者其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陪同监护”等内容。
民警表示,近年来燃放烟花引起的伤害案件频发,希望广大市民能理解政策的出台,也是为了大家的安全考虑。
烟花爆竹禁燃 仿真爆竹也喜庆
县城区禁放烟花爆竹,主要也是为了环境和安全着想,这个是好事。也有人觉得,没有鞭炮,好像没有了过年的味道,最近,市场上就有一种仿真鞭炮,也是非常喜庆的。
在县城区的一些饰品店和小商品市场里,小编看到,各种各样的仿真鞭炮挂件都放在醒目的位置,特别一些通电之后,会发声的仿真电子鞭炮,感觉是非常喜庆。
商家
鞭炮可能还是趋向于挂的这种鞭炮,我们提前半个月就已经开卖了,现在烟花爆竹不能放,这种能装扮,也增加节日的气氛。
一些开喜糖店的商家说,县城区禁放烟花爆竹之后,现在,这种小礼炮非常受欢迎,礼炮放出来的各种彩纸,也很漂亮喜庆。
喜糖店商家
替代烟花爆竹,现在大部分客人过来都是礼炮,转一下就会上去的礼炮,这种买的多,就响一下,不响感觉不喜庆,现在比较多的都是礼炮代替。
采访中很多市民也表示,对于县城区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大家都很支持。来源:民生十分
就是应该处理的
过年想放个炮都不行
禁止了好,危险减少了,也安静了
哈哈,该罚
还没适应
日你大爷
有特大喜事庆祝也能接受,特别是过春节,连夜轰鸣,太闹心。血压升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