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07,绍兴县柯桥区湖塘街道夏泽村洞溪于今天上午发生一起城建人员殴打体弱中年男子事件。事发情况如下:该男子家中母亲早年生下四名男子,位居老二,其中大儿子已经去世20多年,大儿子去世后,老婆先后另嫁两位丈夫,并且是带着两个女儿出嫁,三人户口已迁出18年之久。20多年期间,家中老母亲早年身体不好,患有多种疾病,长年靠昂贵药物维持,经常出入医院,老父亲后也患上肝癌,剩下老二,老三,老四三个儿子长年照顾,老二(也就是今日被打的中年男子),家中条件贫困,但始终照顾着父亲母亲,并有一女正在读大学,父母亲去世后,少了一笔负担,便想着自己老了,要给读大学的女儿重修一下老房子,结果,老大出去20余年之久的老婆带着女儿,回来讨要老房子,但20余年之久从未抚养过两位重病老人一丝一毫,并且户口早已迁出,老二开始重修老房子后,便天天前来闹事。只因为政府里有熟人,便欺人太甚,天天带着政府里熟人前来辱骂闹事,今日甚至联合城建政府人员合手打人致重伤!还一个公道[图片][图片][图片][图片][图片]
根据街道调查,帖子中所述的该男子,违法建筑事实清楚,并被群众举报建有违法建筑。
10月20日,街道城监中队对该男子送达违法建筑停建通知书,之后也多次告知劝阻。11月7日,街道城监中队到该男子家依法拆除违法建筑,该男子强势阻拦,摔工作人员执法记录仪,并手握铁钩威胁工作人员。考虑到安全,工作人员对其进行稳控,但在稳控过程中该男子仍旧拳打脚踢,并用砖块攻击工作人员,其中一名人员的衣服被其扯破,事发全过程已被工作人员手机视频拍摄。当天,派出所对城监工作人员进行了谈话记录和相关资料取证。
街道城监中队依法对该男子的违章建筑进行拆除,期间没有侵犯该男子及其亲人人身安全。
湖塘街道办事处
家事,各说各有理.上次看到说老房子是归属大儿子遗霜的
清官难断家务事!------------
一家不管一家事-------------------
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自力更生--丰衣足食!
什么时候有拆迁大队这个东西了?
就算给你,你要不要抚养老人,她爸死后,她妈又嫁了二个老公,户口迁移18年,18年后她妈嫁人,户口迁移过三处,照这么说,她到处都可以有遗产啊 ,用不完的钱,哈哈哈
若无其他遗嘱,我觉得这房子大儿媳是有份的。和她是否赡养关系不大。
有懂法律的说说?
被村干部骗了,说老房子修建不用批,不懂被骗的
老公死后不赡养老人,先后嫁了三个老公,换位思考,你给吗
都是苦命人,没有必要互相伤害,这边修建房屋的也只有一个人带着一个女儿
丈夫去世,后来又结了两次婚,这样能有份,换位思考,你给吗
退一步,那大儿子的两个女儿总有份吧,她们总没有赡养问题吧,那么大儿媳也就有份了。
建议楼主咨询律师。
写好遗嘱很重要
户口迁移18年之久,先后嫁过三个人,换位思考,你给吗
这个房子是老人造的,房产证的名字是老人的,不是他们夫妻俩造的,不养老人,你给吗,如果来养老人了,那是必须要给的,死掉的儿子,大女儿27了,都结婚生孩子了,奶奶今年网去世,你是有能力抚养的,这边也不是没有道理
一、这房子是大儿子遗霜与孩子的,为什么二儿子要去抢?二、房主有权进行举报自家房子被人拆建,政府人员(城监人员)正常执法,在阻止违建当事人进行违建行为。当事人强行施工并引发冲突,应有当地警方处理。三、大儿子遗霜及孩子对老太太的扶养问题应由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从老公死后,户口全部迁移,先后带着孩子再嫁二个老公,如果是你家,你给吗
一点一点捋:
1、首先,大儿子比母亲死得早,那么如果没有立遗嘱,大儿子的财产一半归其老婆,剩下一半由父母和他子女对半分,算起来大儿子的老婆及女儿可以分得大儿子3/4的财产。剩下1/4是要归父母的。不知当时是如何处理的。
2、我国的继承法支持代位继承,如果继承人去世而其配偶尽到了赡养老人的义务,那么这个配偶也是第一顺位继承者,如果她没有,那么丧失继承顺位,但是她的两个女儿仍可以顶替他们已去世的父亲成为第一顺位继承者的。
所以,如果老人没有立遗嘱,那么这个二儿子从法律上讲是不能独占房子的~这个房子至少有一部分产权属于大儿子的两个女儿,如果可以协商可以通过金钱补偿来买断。
最后:城建和继承权纠纷是八竿子打不着的,唯一有可能的就是这修房子并不仅仅是修房子,而是涉及到了违章建筑,硬要把城建跟继承权纠纷扯上关系有点搅混水的感觉,这个老二也不是啥省油的灯~
大女儿27岁了,要来继承爷爷奶奶的遗产,要不要赡养,奶奶今年刚去世,她是有能力赡养的,赡养了肯定给你的啊,你不来养,老人要拿房子卖掉养老的啊,我不懂法,但是说的也是有理的,不是要偏向那一个人,老人就是怕你们不养他,才没有给你们分房子的,户主是老人
对,如果配偶赡养了老人,那这一间房子肯定是大儿子老婆的,但是老公死后一年不到就改嫁他人了,后又拿三个人的户口全部迁移,过了四年又离,再又嫁一次,不要说赡养老人,连老公的忌日都没来过,都是老二坟头烧香,她三个老公一嫁,请问,她的财产还用的完吗?反过来说,如果是你,你给吗?
两个老人,父亲是肝癌,母亲是肠癌,花的都不是小数目,老二以前是做小工挑泥的,现在是在工地做小工,老三老四做泥工,你们不来赡养,这间房屋老人可不可以卖掉看病养老,再说户主是老人,不是你们夫妻婚后造的房子
这不是当事人给不给的问题,而是她有没有这个权利的问题,从法律上她因为没有赡养老人所以没这个权利,但是她女儿有这个权利~如果她两个女儿去法院上诉,你必输无疑~当然,如果判你数,你的钱也不是给她,而是给你两个侄女~算算两人应该已经成年了~
自从有了中国式的法律,公道就沦丧了。
还有两个女儿是有份的.
对,大女儿也结婚生孩子了,有什么事可以商量,但是老人刚去世,五契没到他们就直接到村里去讲要来得房子,为什么不赡养还要来得这边老人的房子,就算你想要,你也可以先商量,如果这边不肯,你也可以走法律程序,但是你不能天天举报让拆迁办来打扰,把人都打伤了,你这么做,是你一点亲情不讲,如果你来商量了,这边不给你答复,那你举报是有理的,我们不给那边说话,我们就站在理字上讲,本来房屋去村里打报告,村长说你修建不用批,以前是二楼现在还是二楼不用批,房屋底脚也没动,造三楼就要批,老二不懂法,连自己的名字都写不来,才发生这样的后果
老大有2个女儿呢?难道不能从死去的老爸那里继承点什么?
她老爸去世35岁,夫妻共有的财产全部带走了,一分钱没留,包括结婚娘家嫁过来的木头家具都全部拉走
是村干部骗人,说危房修建不用审批,我们才直接修建的,房子并没有重建,现在出了事又推脱说一定要审批,然后现在压着我们的文件不给提交上去。举报者就是我堂姐,没良心的堂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