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党员春晖村赵建江违建一户多宅,私自开山建豪宅别墅!

现举报上虞区驿亭镇春晖村村民、中共党员----赵建江,利用其父在村与村干部“良好关系”,在春晖村带头违建一户多宅的情况:1.1991年其父赵信法审批建造房屋2间74平方(当时在册人口:赵信法、张巧兴、赵建江、赵春芳),而当时要求处置的田屋一间老楼房现仍归其一家人所有所用;2.2013年4月---11月开始偷挖东是山矿山资源(俗称下岙山头),位于其居住的房屋的东边,部分石头、塘渣卖给村内私人建房者(330元/车),大部分石头用于徐文斌(前春晖村村长的侄子)所承包的美丽乡村(春晖村段)建设工程的河岸切砍。当时也被其他村民好多次举报,国土立案,好几次停工过,现场来调查取证,有照片等资料记录为证。当时也算我村大新闻了,全村人人皆知。3.赵建江通过各方努力,后经“村干部”多方协调,2013年12月要求申请宅基地,2014年度建造房屋3间3楼(占地面积约达136平米,建筑面积多达460平方);我想问的问题是:1.赵建江一家已有二处宅基地,为何还能开山建造宅基地,我村比他困难的无房户、缺房户还有很多很多。唯独他是特例,难道就因为他是中共党员吗?中共党员就可以这样做了吗?我党内部需要这样的党员吗?他的党性去哪了?党的先进性去哪了?习近平提出的“两学一做”,他学到哪去了,难道是让他这么做的吗?2.赵建江为什么能在2009年分户?即使他有村干部等关系,2009年能分户,暂且不提。那2009年分户的,能单独申请建造宅基地吗?上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虞政办发【2012】45号第11号明文规定:成年子女与父母在2006年11月21日前立户的,不得依户申请宅基地。他是如何取得用地指标的?是否存在“钱权交易”?
你于2016年12月5日向区信访局反映举报上虞区驿亭镇春晖村村民赵建江,利用其父在村与村干部“良好的关系”在春晖村带头违建一户多宅等的信访事项,经调查核实,现作出如下处理意见:一、关于建房一事。据了解,春晖村赵岙田屋一间老楼房属于赵信尧(赵建江父亲赵信法的哥哥)所有,另一处2间2楼属于赵建江父母所有。赵建江户现在建房地块处原有1间小平房,拆除后属于原地翻扩建,根据“一户一宅”的政策,赵建江户符合建房条件,镇城建办于2012年9月21日进行审批,2014年1月放样建造。二、关于偷挖山矿资源。据调查了解,2013年国土所未接到群众举报赵建江偷挖塘渣的事情,也没有立案之事。据了解,当时赵建江户建房地块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由赵建江本人进行加固排险,在治理过程中,对山体进行边坡修复,产生了一些塘渣,主要用于本村村民或者村集体使用,没有外运,也没有出卖。三、关于分户问题。赵建江与其父母已于1999年8月25日分户,2009年4月23日又更换了户口本。如对此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请申明事实和理由,在接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及本答复意见书原件,请求上虞区人民政府复查(区复查办公室设在区信访局内)。
上虞区驿亭镇人民政府 2016/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