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在天猫、阿里巴巴等开网店的经营者的警示


在电商经济日益繁荣的当下,互联网跟老百姓的接触越来越多,很多企业看好这片市场,却对这块市场的规范经营认识不足,认为网上广告随便写、夸大说没问题,只要质量可靠价格便宜就好,但是,虚假广告总是违法的。
《广告法》新修改并于去年9月1日正式实施,请学习法律原文。特别是在天猫、阿里巴巴等开网店的经营者在网上的文字、图片内容不真实,都可能涉嫌违法。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网络违法广告案件,尽管货值仅几元小钱,但可依法处罚20万元起。
广告内容必须真实,不能引人误解。我们警示柯桥辖区的经营者,不要在天猫商城、阿里巴巴等上使用“第一”、“首选”、“最舒适”、“仅此一天”、“性价比最高”、“最先进工艺”等顶级用语和表达不真实的广告宣传语。

那打个比方,卖万能胶的,其实它真正万能吗? 若不是,那也给罚款不?

万能胶是固定名称,不搭嘎的。老婆饼里面是不是要一个老婆?

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内容也一样。

这么严厉

看来淘宝还是可以的 淘宝果然是地摊

罚款呗,但是能不能罚的到另说

马云扁头说了,假货比真货还要好,靠

淘宝也一样,所有通过网站的企业宣传广告内容都必须真实,不得误导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