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后,市委政法委作为党委工作部门,不再受理涉法涉诉信访事项,涉法涉诉信访事项的受理机关为政法机关(即俗称的“公、检、法、司”),故我委无受理回执邮寄给您。您寄送的信访材料我委已按规定转交市中级法院,由市中级法院依法处理。相关信访事项的审查处理情况稍后您可联系市中级法院信访科。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理解和信任。
就:EMS,编号:1047742169422的快递件,市委政法委于2017-03-20签收的。
市民想了解:
一、市中级法院,是否受理的回执,什么时候可以邮寄寄给市民呢?
二、市中级法院,处理业务到了哪一个环节呢? 承办人员的联系电话是什么呢?
尊敬的网友:
您好!
为了及时处理您的信访事项,请您在留言时预留基本的信访信息,如案号等,以便于查询。或请致电我院诉讼服务热线12368。
感谢您对法院工作的关注!
2017-04-14 11:4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