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县领导: 您们好!本镇白芒铺村六组现有土地纠纷一事;详情如下:本组前组长黄登明及相关人员利用私权暗箱操纵在没有取得本组多数村民知悉且同意的情况下也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相关规定,暗自将本组仙井共用农田贩卖他人建房中饱私囊,严重影响本组全体村民利益,本组村民黄某在事情沟通解决中被购买农田者亲戚蒋某打伤住院,态度恶劣,根据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依据本组村民已上报本镇政府,然相关负责人应允中秋后给予公平裁决,可时至今日未见其任何通知通告,但外村购买本组共用农田者已强制建楼房一层,全体村民十分愤懑!祖祖辈辈相传土地就这样被外人强占人民政府却坐视不理,事态越发严重为了避免不必要的伤亡恳求领导尽快查清真相,还全体村民一份公正的裁决,谢谢!
您所反映的《白芒铺镇白芒铺存村第六组全体村民土地纠纷问题》已收悉,白芒铺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迅速成立领导小组,抽调精干力量,对信访件所反映情况进行深入调查了解。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白芒铺村6组位于集镇,全组42户300人。被反映人黄某待系该组村民,男,64岁,中共党员,小学文化,在家务农,家庭人口10人。
2014年5月,时任6组组长黄某明在本组开会商议将本组位于长垒(S323线白芒铺村路段)的荒山约130平方米作价八万元卖给邻村广文铺村民蒋某清,并写下收据和卖地合同,部分村民签名认可。该款用于本组公益事业和集体生产开支。当时组里开会时部分村民因在外务工等原因未能收到通知,会后组里也未征求其意见,该组部分村民因对该宗地出售不知情而产生情绪。该组卖给蒋某清的土地没有向村、镇两级汇报,属本组内部运作。
2016年6月,该组改选组长,原组长黄某明将其经管账目结算后的余款41250元移交新当选的组长,由村民代表黄某配、蒋某花保管至今。后蒋某清将该宗地转让给其妻兄黄某待(白芒铺村6组人)建房。黄某待于2014年9月取得集体土地使用证《2014建批字第109号》之后,年底破土动工,因本组群众对此地有异议而停建。期间,黄某待要求组里继续履行合同,为解决矛盾也可酌情增加购地款(贰万元以内),否则要求组里退款并支付利息,后经该组村民会议协商未达成一致。2016年9月黄某待又动工建设,该组部分群众质疑其办证程序是否到位,强烈要求停工,而黄某待自恃有证出言不逊引起矛盾进一步激化。
二、调查处理情况
该组部分村民自2016年9月到镇政府反映此问题以后,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专题召开党政领导联席会议研究此事,成立了由镇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国土所、规划所、司法所等负责人参与的领导小组,多次深入现场实地了解情况,认真听取村民意见。在此基础上,于9月16日、28日和10月9日先后三次召开由矛盾双方参与的协调会,积极进行调解。但因双方意见分歧较大,无法达到一致意见,导致调解未能成功。
目前,镇政府一方面要求黄某待必须立即停止建房,另一方面进一步深入该组了解村民真实诉求,以便依法公正处理,同时积极做好当事双方工作,防止双方矛盾升级。
在此,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关心。
中共白芒铺镇委员会
白芒铺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