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收6角污水处理费合理吗?


您好!请问:自来水公司每吨水在原来的单价上加收6角的污水处理是否合理?依据是什么?另,垃圾处理厂在每户城镇户头上收取2元每月的垃圾转运费合理吗?
你好,2010年12月30日由宜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宜宾市水务局、宜宾市环境保护局联合发文《关于调整宜宾市城区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1、结合落实供水价格类别简化政策,将污水处理费征收类别简化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用水三类。2、居民生活用水调整后的收费标准为0.60(元/吨)。3、调整后的收费标准从2011年4月抄表计量起同自来水价格一并调整执行。4、征收范围:污水处理费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由宜宾市城市范围内向城市排水管网排入污水或使用城市供水管网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使用自备水源的用户)缴纳。5、征收方式:使用城市公共供水的用户,其污水处理费由宜宾市清源水务有限公司随水费一并代征。
垃圾清运费属于环卫部门收取的费用,用于将城镇区域内垃圾中转站的生活垃圾清运至垃圾填埋场的相关支出,物业收此费用属于代收代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