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单位未按规定全额发放产假工资,只按公司规定发放基本工资,产假结束后可否根据“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向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赔偿?
您好!《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用人单位无法定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的行为,属于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以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2016-11-18 12:5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