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上级领导给个满意的答复

小李同志: 你于2016年10月10日,向省长信箱反映了你户欲造附房遭到举报等的有关信访事项,经我单位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一、信访人主要诉求:你于2016年10月10日,向浙江省信访局反映了你户欲造附房遭到举报等的有关信访事项。二、答复意见:经查,1、据目前相关政策,附房审批手续是无法办理的,若建造,则属于违法建筑。2、你所反映的“别人10间20间都可以造”无具体信息,无从考证,若是多年前建造,则属存量违建,暂缓处理。 柯桥区安昌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七日 小李同志:你于2015年7月8日致信省长信箱,反映自家违章建筑屡次被邻居举报的有关信访事项,经我单位调查核实,现处理答复如下:一、信访人主要诉求:你于2015年7月8日致信省长信箱,反映自家违章建筑屡次被邻居举报的有关信访事项。二、答复意见:关于你反映的信访事项,经调查了解现答复如下:经核实,你所反映的你户建造的小屋因没有合法审批手续属于违法建筑,安昌镇城监中队已责令你户停止建造。你户如需要建房,必须按照正当建房途径进行审批。 绍兴市柯桥区安昌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五年九月一日第一次解决方案说必须按照正当建房途径进行审批,第二次又说附房审批手续是无法办理的,这两者不是自相矛盾吗,上级领导最后是什么解决方案,当地城建办下通知书说12月12号过来强行拆除,请上级领导尽快给我答复,谢谢
你于2016年12月7日,向浙江省信访局反映了第一次回复与第二次回复两者自相矛盾的有关信访事项,经我单位调查核实,现处理答复如下:一、信访人主要诉求:你于2016年12月7日,向浙江省信访局反映了第一次回复与第二次回复两者自相矛盾的有关信访事项。二、答复意见:经查,第一次回复中“你户如需要建房,必须按照正当建房途径进行审批”是指建造住宅须按照正当建房途径进行审批,第二次回复中“据目前相关政策,附房审批手续是无法办理的”是指在一户一宅的情况下再审批附房是无法办理的,两者并无矛盾之处。 经办人:姚水木 联系电话:85654016
柯桥区安昌镇 2016/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