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用名问题

领导您好:我的一代身份证办理时名字中最后一个字“斌”和户口本中“兵”同音不同字,因那时对户口和身份证名字不一致的后果完全没有概念,就一直沿用到97年,期间我的结婚照和孩子的出生证等都是用的一代身份证名字。97年我们随单位水电七局八分局集体迁入彭山办理了新的身份证,户口本和身份证名字变成一致,都是蒋仕兵。但现在因为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上我的名字与我新身份证和户口本的不一致,带来许多意想不到的麻烦。我回单位和沙湾原籍地开具了两个名字为同一人的证明,能否为我在户口本里添加曾用名?如果不能,还需要开具什么证明才能更改?急盼!谢谢!
关于申请添加曾用名有关问题的答复蒋先生:根据你的反映:在办理一代居民身份证时使用的是“斌”与户口本上“兵”同音不同字,97年后办理的居民身份证又将“斌”更正为“兵”,期间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均用“斌”,出现了实际使用与身份证信息不一致的问题,申请“斌”作为曾用名添加。按照现行户政管理法规规定答复如下:申请人蒋仕兵可以申请将“蒋仕斌”作为曾用名添加。申请人应提供申请书,申请书应写明添加曾用名的原因,附沙湾原籍地开具了两个名字为同一人的证明、结婚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等能证明是同一人的材料,向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户籍室或政务中心公安户籍窗口申请办理曾用名添加手续。 眉山市公安局 2013年10月25日
2013-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