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去物美超市购物 总以为新开 东西新鲜 结果 这个豆制品打开已经不新鲜了 直接扔垃圾桶 包装上连日期都没找到真当拆牌子 只去这一趟 不会再去了……
连剑桥海归都有假的,何况是袋豆腐
可以上消费者协会、食品卫生部门上访投诉,或者联系店家领导要求赔偿
楼主要像那个保存羊肉一年多的老张学习,保留证据,投诉到底
买的时候就要留心看一下
关注一下
没有标签就可以直接找商场负责人投诉,只是商场负责人还是会把责任推那人营业员,吃亏的也是那个营业员,我因为家里的伙食由我负责,我好几次碰到过这样的事,最终只是善意地向那营业员指出要他改正,但如果说他不承认错误那我才会正式去投诉,但没碰到过你指出而他不改正的营业员,早几年我在杭州好又多,看到过一件事,就是火腿肠优惠,优惠日期过了,营业员没有撤下优惠的价格卡片,有个人发现了与营业员说这卡片没撤走,那个营业员大概说他多管闲事,那个人气起来了,按牢那张价格卡,说要买二千个,如果说真这样那个营业员自己要亏几千元钱,结果店长,柜台长都来了,最后我也上去为那个营业员说了不少好话,才劝好了那个顾客。本人认为楼主自己正当的权利应该维护,应该拿着小票与物品先与商场客服说一下,但我们的目的还是要教育人,主要提醒他们今后工作做得踏实点,我有时为什么放弃了赔偿损失,就是想想营业员也只赚了很低工资,也有家庭要养,何必过份为难他们。
超市方惟利是图,作奸犯科是常态;把责任推卸给营业员是“临时工”逻辑,狡猾地隐藏了监管不力的缺陷;消费者只能用脚投票,货比三家;通常生意好的超市,流通快了,销售回炉货的概率小很多,商家掺假的几率也不大,要警惕某些生意不好或者突然促销的店,其中绝对有猫腻!
直接打工商投诉啊
食品消费之后,我习惯保存好相关的发票、小票,遇到问题有利于维护自身权益。平时也会留意如何鉴别食品包装、食用化学添加剂等。在真的遇到问题时,我会选择追究对方的责任。因为不忍心,而放弃对不法分子的惩罚,有可能会滋长他们的侥幸心理,继续做违法犯规的事情,危害他人生命。
我知道超市商品由供货商直接负责,超市负责监督,过期商品也有供货商负责退回,要是出现过期食品在销售,罚款蛮厉害的,一般超市方不会容忍过期食品的。消费者保留证据是关键。
首先要存在可以协商的空间。
估计刚开业,业务还不是很熟悉,有所疏忽,可以原谅吧。
但此事应当成为教训,提高业务素质,提升服务质量。
投诉,或者联系店家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