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美光控告联电帮晋华窃取DRAM制程案宣判,或面临200亿美元罚款-

6月15日讯,近日,台中地院对美光控告中国台湾晶圆代工巨头联电帮晋华窃取 am 制程案做出判决,联电3名主管涉案。其中何建廷被判刑5年6个月,罚金500万新台币;王永铭被判4年6个月,罚金400万新台币;联电协理戎乐天判刑6年6个月,罚金600万新台币;联电被判处罚金1亿新台币(约合人民币2390万元),但仍可上诉至知识产权法院。中国手机号码
据了解,这一案件的“导火索”是联电与福建晋华合作开发32nm am技术,3名中国台湾美光高管随机转任联电引发商业间谍疑云。最终导致美光、联电与福建晋华之间在美国、中国大陆和台湾的司法诉讼。
2020年6月12日,经中国台湾台中地院审理,做出正式以下:判处陈某5年6个月有期徒刑,并科新台币500万元(合人民币1195万元)罚金、对王某处以4年6个月有期徒刑,并科新台币400万元(合人民币956万元)罚金、对戎某处以6年6个月有期徒刑,并科新台币600万元(合人民币1433万元)罚金,同时宣告没收3人薪资所得各152万元至543万元(合人民币36万——12975万元)不等;曾经任职台湾美光总经理与联电副总的福建晋华总经理裁陈某目前被检方提起另案调查,联电方被判罚新台币1亿元(合人民币2390万元), 但仍可上诉至知识产权法院。
中国台湾台中地院行政庭长林源森表示,依据知识产权案件审理法规定,诉讼资料涉及商业机密者,审判不公开。此外,林源森称,该案由该院知识产权专组审理,且是刑事民事一并审理。此案有别于其他刑事案件,若被告判有罪,可向知识产权法院提起上诉,而不是向台中高分院上诉。
据悉,此案最早可追溯至联电与福建晋华的合作。在 2016年2月,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晋江能源投资集团有限等共同出资,通过与联电技术合作,成立了 am 芯片制造企业福建晋华电子。具体是由福建晋华出资,委托联电开发 am 相关技术。之后,中国台湾地区美光3名高管转任联电,之后美光认为,曾在美光工作过的三名员工在加入联电时窃走了美光的am制程技术,引发商业间谍案疑云。
据公开资料显示,晋华提供了三亿美元资金用于采购研发设备,并依进度陆续支付联电四亿美元,开发出的技术成果双方共有,整体技术完成后,再转移到晋华进行量产。
2017年2月,联电资深副总经理陈正坤出任晋华集成总经理。但是,在 2017年9月,美光在台湾控告联电,指控从美光跳槽到联电的员工窃取了美光的am商业秘密,涉嫌将美光 am 技术 泄漏给联电,帮助联电开发32nm am。
2017年12月,美光又在美国加州联邦法庭起诉晋华与联电,称联电通过美光台湾地区员工窃取其知识产权,包括存储芯片的关键技术,并交付福建晋华。
2018年1月19日,晋华就美光一系列在华销售的产品侵权,对美光提起诉讼,并于同日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诉状,请求判令美光立即停止侵犯晋华专利的行为,并请求赔偿金额达人民币196亿元。
2018 年7月3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美光半导体销售()有限立即停止销售、进口十余款 crucial 英睿达固态硬盘、内存条及相关芯片,并删除其网站中关于上述产品的宣传广告、购买链接等信息。同时裁定美光半导体(西安)有限责任立即停止制造、销售、进口数款内存条产品。
2018年10月19日,晋华集成总经理陈正坤从桃园机场入境,接获由台湾“法务部”官员受美国司法部委托转交的美国联邦法院传票。
2018年10月30日(美国时间10月29日),美国商务部以国家安全为由,宣布自10月30日起对晋华集成实施出口管制,被美国列入出口管制“实体清单”的中国企业。与此同时,联电表示与晋华集成的合作计划不受影响,将持续依合约开发技术。
2018 年 10 月31日,联电宣布目前已接获台湾电机电子工业同业公会转发的“国贸局”函令,希望联电配合美国商务部要求,管制凌驾于晋华合约之上。联电高层经评估后,决定暂停与晋华集成的合作,等整件事情尘埃落定,再与晋华集成协商后续合作事宜。
2018年11月1日,美国加州北区联邦检察官办公室以刑事诉讼起诉晋华集成和联电共谋窃取美光商业机密,起诉书中指出涉案三名台湾男子,分别为陈正坤、何建廷(he jianting,译音)、王永铭(wang yungming,译音),该三人全都曾任职美光,并疑似在转加入联电时窃取美光技术。
2018年11月3日,福建晋华发布声明回应称,不存在窃取其他技术的行为。
2019年1月底,联电宣布撤出福建晋华am项目,并认列2300万美元费用损失。
此次台湾法院宣判的正是此前美光于2017年9月在台湾提起的针对联电及其相关员工的诉讼,而此次联电在台湾的败诉,或也将为美光在美国针对联电和晋华的诉讼带来不利影响。
需要注意的是,联电和福建晋华一旦在美国被控罪名成立,可能面临最高 200 亿美元的罚款。
有分析人士指出,中美贸易战背景下,中国台湾正遭受美方压力,不惜对本土龙头企业施以重罚,该判决结果将对联电大陆业务开展带来不利影响,也将为未来中国台湾企业同大陆合作蒙上阴影。更重要的是,大陆存储产业已被“盯上”,未来需警惕遭遇进一步打击的可能。
联电发出声明:不服判决结果,将上诉
针对此判决结果,联电日前发出声明,强调未曾违反商业秘密法,将依法对有罪判决及高额罚金提起上诉。
《联电将对美光案判决提起上诉》
关于台中地院今天就美光控告联电等人窃取营业秘密案作出之有罪判决,联电表示将依法提起上诉。
本次am制程技术之研发,乃台湾投审会事先核准之专案,并为联电以自有技术为出发点,由三百多位工程师组成的研发团队(其中多数为联电经验丰富的研发人员)通力合作,耗时超过二年自主开发am制程,且保留相关研发纪录,期盼经此过程训练的am研发人才与研发结果能根留台湾。除了工程师们的努力之外,联电多年累积的研发经验及传承,更是驱动开发的中流砥柱。
联电是台湾第一家半导体,一向正派经营,尊重知识产权,对台湾半导体产业发展与人才培养贡献良多。联电所有技术均为研发团队自主研发或取得第三人授权。
为有效保护客户包括营业秘密在内的知识产权,联电在营运的每一环节皆有健全的资讯分级、存取控制及监管机制。联电并定期对员工施予知识产权保护相关之教育训练,以提升员工的法遵意识;定期进行稽核,确保员工执行业务符合智财权保护政策。除前所述政策及作为外,联电也持续引进更为缜密及先进的管理措施及系统,以期能不断加强并完善智慧财产权之管理。
联电并未违反营业秘密法,并将依法对有罪判决及高额罚金提起上诉。在上诉审中,联电将提出本案调查及审理过程中诸多违反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可议之处,譬如侦讯过程中有不当诱导讯问;对联电有利的陈述未能详实记载于调查笔录中;电磁及其他证据在鉴识上不符规定等等。联电坚信上诉法院若能依法并公正审酌本案证据,必能证明联电并未违反营业秘密法。
至于美光则对判决表示支持,并表示针对此判决结果,联电日前发出声明,强调未曾违反商业秘密法,将依法对有罪判决及高额罚金提起上诉。
《美光科技声明》
针对此重大违反营业秘密法之刑事案件,美光欣见中国台湾台中地方法院对联华电子股份有限及其涉案三名员工做出有罪判决,我们对中国台湾台中地方法院及司法机关的适切处置深表感谢。
美光于过去四十多年已投入数十亿美元持续开发业界领先的先进技术,且在中国台湾长期耕耘制程开发与技术创新,数千名中国台湾同仁于此过程中,共同参与研发之智慧财产。美光营业秘密在中国台湾被窃用,甚至违法输出
此案对中国台湾半导产业的整体发展造成之负面影响甚巨,更危及产业未来的长期国际竞争力。美光将持续于全球范围内强力捍卫美光的知识产权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