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员:你好!我是一位单身妈妈,再过几个月宝宝即将出世。我没有结婚证、准生证情况下,宝宝可以落户吗?若可以落户流程是怎样?需要交多少罚款?
安小姐:您好!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42条第二款规定: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计征基数的3-4倍征收。同时第42条还规定:社会抚养费的计征基数分别以子女出生上一年或者发现违法生育行为上一年农村人口所在县统计部门公布的人均纯收入或者城镇人口所在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为标准。您所述情况属于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生育第一个子女,违反了《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应按照以上标准缴纳社会抚养费。关于孩子上户口的问题请咨询公安部门。如还有任何不清楚的,请咨询市人口计生委政策法规科,028-38168980。 眉山市人口计生委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六日
2013-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