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人:毛昌林,男,年龄60周岁,身份证号码:330823195711172712 姜顺道,男,年龄73周岁,身份证号码:3308231944061427151、我们是浙江省江山市贺村镇达埂村村民,在2005年11月12日,发生了一个恐怖的、历史上罕见的“11.12”事件。就是原淤头镇党委政府,在没有经批准的情况下,未经过达埂村第10生产队村民的同意,淤头镇政府组织60多人党员干部对我队5.7亩国家基本保护区进行强征、强占,当场用大型推土机进行填埋,我村村民进行强力阻止,当场镇政府采取强制镇压我队村民,我队这5.7亩按18元/㎡计算,我村民不同意。2、在此事之前,在淤头村也同样被乱征200多亩基本农田用高价转卖。他们将部分土地卖给私人老板搞房地产开发,这片粮田坐落在新老205国道之间,属国家基本农田保护区。3、原淤头镇党委书记姜方云、副镇长周风、达埂村村干部徐史斌、镇干部王才法、原达埂村书记姜天明等人不顾党纪国法,欺上瞒下。从2005年起我们几位爱国村民自投资金,从下到上逐级上访,为讨回公道至今已有12个年头,没有得到解决,这种严重的地方保护主义,失地农民何时能有出头之日?可是我们要吃饭、要生存,要求还我土地。我们保护土地,保护粮田难道有错吗?请求上级政府给予实地查实,还我百姓一个公道! 实名:姜顺道 毛昌林2017年9月27日
毛昌林、姜顺道等同志:你们于2017年9月27日向省长袁家军写信反映2005年原淤头镇政府土地征收等问题的信访事项,经我镇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一、主要诉求2017年8月21日,你们初次向我镇写信反映原淤头镇政府于2005年11月12日未经村民同意,强征5.7亩土地,价格按18元/㎡计算;在此之前,淤头村也被乱征200多亩农田用于高价转卖给私人老板作房地产开发;原淤头镇党委书记姜方云、达埂村驻村干部徐史斌、镇干部王才法、原达埂村书记姜天明等人欺上瞒下,请求调查核实。2017年9月27日,你们再次向省长袁家军写信反映上述问题。二、调查核实情况1、关于达埂村2005年土地被征收问题经调查,2005年原淤头镇政府根据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在全镇范围内全面实施康庄工程建设项目,共征用达埂村第十村民小组粮田5.6亩,并按照当时全镇统一的土地补偿标准,补偿村每平方米20元。对该问题,达埂村还召开了2次村民代表会议,到会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示同意,仅有小部分存在异议。2、关于原淤头镇从1998年至2005年征收淤头村土地的问题经调查,1986年至2002年因无法找到土地征收协议书或其他原因等,原淤头镇政府已大约征收了淤头村土地500亩;2003年至2005年经查找相关土地征收协议书,共征收了土地106.68亩。你们反映征收200多亩农田高价转卖的问题,因历史久远,且无法查找到相关协议书,故对你们要求归还土地的诉求我镇不予支持。三、办理依据及答复意见根据调查,你们反映原淤头镇强征达埂村土地问题与事实不符;你们反映原淤头镇乱征淤头村200多亩农田高价转卖问题缺乏事实依据,故对你们的诉求我镇不予支持。如不服本处理意见,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江山市人民政府提出复查申请,如逾期不提出复查申请,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经办人:徐根明联系电话:13757001218(631218) 贺村镇人民政府 二0一七年十月九日
江山市贺村镇人民政府 2017/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