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各个村好像都在风风火火的实行一个叫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制改革,不明白具体是怎么搞的,里面排除了一部分人,国企员工也算,你妹啊,国企也分好坏,这年代还有编制一说吗,我虽是国企员工,可我也是凭双手做事,我也是拿工资过日子,我也是你们村的村民,凭什么我就不该享受。我作为国企的员工未必就比别人赚的多,未必就比别人享受更多的福利。作为工人,我们只是被不同的人剥削而已,被私人资本家,被我们亲爱的国家资本家。更可恶的是,我告诉他们我们单位形势不好,我可能会辞职,那我辞职以后我是否应该还是可以办理手续成为量化对象,村委却明确告诉我不可以,这个又是凭什么,我就纳闷了,你们因为我是国企员工而不让我享受村里的待遇,那么当我不再是国企员工的时候总该还我该有的村民待遇,你们的标准是什么,当这个标准不再达到的时候却不再给人同样的权利,这个是不是太霸权了。有些人现在不是,难保他们以后不会考上公务员,不会进入国有企业,有些人现在是,可以后却不是了,却一次性的就此确定,请问合适吗?
我不知道这个政策是谁定的,但是永久排除部分人权利的政策根据敬请告知。也许他自己作为公务员可以吃饱拿饱,就以为所有带国字的单位都同样日子过得很滋润,不是每个国有企业都是福利很好的
如果真的所有国企员工都是应该被排除在外的,那么至少应该保证在我们不再是国企员工是时候还我们作为村民本该拥有的权利
股份合作制改革量化对象为户口在本村(居)的农业户人员(包括因土地征用而“农转非”人员),柯桥区范围内同一对象不能重复享受。其他人员,按以下情况处理:(1)户口应迁未迁的农嫁女及其子女,应享受集体资产的折股量化;(2)现役义务兵、犯罪服刑人员应享受集体资产的折股量化;(3)在校就读的大中专生及毕业后国家不包分配且户口回迁的,应享受集体资产的折股量化;(4)拥有土地承包权的农户,目前已“农转非”的人员,应享受集体资产的折股量化。全家户口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且交回、放弃或由村依法收回承包土地的,不再享受集体资产的折股量化;(5)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军队士官(初级士官除外)不享受股权,大学生1995年前包毕业分配的不享受股权;(6)对现有在册人口为农业人口的“外来户”、“挂靠户”,原来有协议的,根据协议规定处理。没有协议的,由社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7)其他个别特殊对象,在因地制宜、尊重历史、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前提下,由社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犯罪服刑人员应享受集体资产的折股量化
连犯罪服刑人员都可以享受,国企员工居然不能享受,这个真的合适吗
股份合作制改革量化对象为户口在本村的农业户人员(包括因土地征用而“农转非”人员),区域范围内同一对象不能重复享受。其他人员,按以下情况处理:(1)户口应迁未迁的农嫁女及其子女,应享受集体资产的折股量化;(2)现役义务兵、犯罪服刑人员(判处无期徒刑和死缓除外)应享受集体资产的折股量化;(3)在校就读的大中专生及毕业后国家不包分配且户口回迁的,应享受集体资产的折股量化;(4)拥有土地承包权的农户,目前已“农转非”的人员,应享受集体资产的折股量化。全家户口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且交回、放弃或由村依法收回承包土地的,不再享受集体资产的折股量化;(5)对现有在册人口为农业人口的“外来户”、“挂靠户”,原来有协议的,根据协议规定处理。没有协议的,由社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6)其他个别特殊对象,在因地制宜、尊重历史、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前提下,由社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对于土地全部被征用,农民已转为居民且享受失土农民养老保险的股份经济合作社,股权实行静态管理,可以继承和转让;其他股份经济合作社股权可以继承和内部进行转让,外部环境发生重大改变时,报经镇政府同意,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可扩大股权享受对象的范围,原股东股权应保持不变。土地全部被征用或拆村建居后应及时转为静态管理,经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不同的镇的标准又不一样,那么制定这些正常的标准依据究竟在哪里
那村成立时的原始成员的份额是不是要优先保证?
应该很不合理。
当初挤破头进国企,现在拼着命要回来当农民
我也这样的。事业编制,没得股份。
楼主看你是临时的还是公务员待遇
这个应该是历史问题吧,那个时代只有农村集体,国企,政府单位这三种集体组织,国企也是一个集体组织,村也是集体组织,这两者是并列关系。应该是这样吧。如果后来村里有人考上了公务员,按照规定肯定得取消它的股份。
楼主不能这么一概而论,历史问题始终对国企、事业单位倾斜,现在国家对农业户有利了也不该这么泄愤呐
我是中级士官,可国家没按政策给我安置,现在自谋职业,能算吗?
凡是户口在村里的,都应该享受。分什么国企、事业单位什么的。
这是新时代的歧视。不公平。连服刑的罪犯都享受,难道一个国企员工连和罪犯都不如吗????进个国企怎么了,考进国企也是他们自己有本事,也是拿工资的。
在这个社会没有谁该有特权也没有谁该被歧视,公务员国企所享受的超阶级待遇应该被取消,而不是说去限制他们正常拥有的权利,这是社会该有的进步,平等是我们正真该追求的,而不是选择仇视对立和限制
曾经大学毕业可以分配工作,所以拿着工人的户口享受工人的待遇,可是到了我们这一代,我们通过一次次招聘,最终进入了国企,这一切没有依赖任何的关系也没有享受任何的权利。这个社会,特权的人有之,贪腐的人有之,但请放过我们这些可怜的底层人员,顶着国企的光环却依然艰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