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己反映好几次得不到解决,为什么上边有检查时他们这问题就能解决,而平时他们就不工作,不作为,那政府为什么要他们这些岗位和人干什么!!!
崔建先生:您(现居住柯城区石室乡柯山社区崇文小区,柯山社区居民,身份证号330802197105054414,联系电话13705708274)于2017年7月22日向衢州市信访局网上投诉石室乡崇文菜场喇叭噪音污染等信访事项,我们于2017年7月26日受理,并发出受理告知书。一、调查情况经查,石室乡崇文菜市场西侧是一条水泥路,来往车辆教多,途径此路的汽车、拖拉机等交通工具经常会发出喇叭声。在该菜场的周边摊位上,每日早晨(大概六点半开始)很多流动商贩叫卖声较大,有的配了扩音喇叭进行叫卖,噪音大。因汽车和商贩等流动性强,治理难度大,虽然多次整治,但仍有反弹现象。距离崇文菜场较近的小区居民受到了喇叭噪音污染影响。 二、处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明确规定: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音的方法招揽顾客。《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音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音感染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处200元以上500元罚款。三、处理意见一是建立健全菜市场长效管理工作机制,将防治环境噪音污染纳入管理职责范围,规范管理;二是制作禁止噪音警示牌,张贴于菜市场摊位边的显著位置;三是综合执法,由石室乡政府、市场监管部门、综合执法队、崇文村以及崇文菜场经营单位等相关人员对菜场噪音污染进行综合管理整治,并经常性检查督查。整治后,我乡工作人员及时与你沟通,从你反馈的结果来看:石室乡崇文菜场喇叭噪音污染问题得到解决。希望你能给予工作理解和支持,谢谢!如不服本处理意见,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柯城区人民政府提出复查申请,如逾期不提出复查申请,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柯城区石室乡人民政府 2017/0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