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山市教育局教育后勤服务中心征集学校食堂早点供应商存在违规问题的反馈意见

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新一轮学校食堂早点供应商征集工作在江山市教育局教育后勤服务中心的严密组织下,现已对学校早点配送入围供应商报名及资格审查情况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8月25日至2017年8月30日止。 据调查了解得知,入围供应商—江山市聚香园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香园公司)系一家生产、销售糕点的企业,聚香园公司为了取得本次学校食堂早点供应商资格,2017年8月15日(教育局后勤服务中心发布征集学校早点供应商公告的日期)通过社会关系在江山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在其营业执照上添加了“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以扩大经营范围,特别说明的是:取得该“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资质应另外提供材料向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办理,而不能直接在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进行添加。聚香园公司存在违规添加经营项目范围的行为,严重违背了企业的诚信经营原则。此外,聚香园公司在2017年6月7日,已将企业经营范围从原来的糕点生产、销售变更为糕点类食品制售,法人、经营地址也进行了变更,该“食品生产许可证”于9月11日到期,聚香园公司变更的地址已不具备批“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条件。 如果让一家缺少诚信且利用社会关系弄虚作假取得报名条件的企业取得本次早点供应商资格,势必会给受供学校师生的食品安全造成重大隐患。本次聚香园公司是以“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名义参与供应商选取,而聚香园公司又是违规取得该资质。试想一个缺乏诚信的企业,如果取得了学校早点供应商资格,那他也会为了谋取利益而去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早点提供给学校师生,那后果将不堪设想,对其作假行为,应依法严查并一票否决其供应商资格。 为此,希望贵局能够及时查明上述事实,对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的做法予以回复,既然违规批下此证件,是否存在权钱交易,处理的结果是对师生的食品安全负责,对学生家长负责,更是对社会负责。2017年8月27日
匿名:你于2017年8月28日,通过本单位领导信箱反映江山市聚香园食品有限公司“存在违规添加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资质的经营范围”, 要求本单位对该公司进行调查并否决其供应商资格,本单位于2017年 8月29日受理,并发出受理告知书。经调查,现答复如下: 一、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江山市聚香园食品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17日向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场监管局窗口递交了要求申办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窗口工作人员对其发出了《食品经营许可证》现场检查通知单,当天,本单位工作人员对该公司糕点类食品的生产经营场所按照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订的“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表”中的核查标准和方法进行了现场核查,窗口工作人员依据核查结果及其提交的其他必备材料对该公司下达了申请受理通知书,经审核,本单位于2017年8月18日向该公司下达了“《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准予许可决定书”,并核发了《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经营项目为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糕点类食品制售(含裱花蛋糕)。同日,该公司根据我局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及时对《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进行了变更。整个办证工作流程合规合法,并没有出现违规审批的现象。 二、处理意见 经查,本单位在办理江山市聚香园食品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变更过程中,未发现有工作人员违反纪律方面的问题。你反映“对聚香园公司作出取消本次入围学校供应商资格的决定”的要求,并不属于本单位的工作职责范围,建议你向市教育部门反映情况。 如对本单位作出的处理意见不服,可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持本处理意见书原件向江山市人民政府或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复查。逾期未提出复查申请的,不再受理。特此答复。信访联系人:余石扬联系电话:0570-4022405
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0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