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电视购物成坑蒙骗的代名词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日前发布通知,要求各卫视频道每天18时至24时不得播出电视购物广告,其他时段播出时,必须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如不得使用主持人做宣传,不得使用“叫卖式”夸张配音、语调、动作等。
电视购物对于商家多了一条销售渠道,对于消费者多了一种购物选择,按理说是买卖双方共赢的事,但不知从什么时候起,电视购物开始和虚假宣传、假冒伪劣、坑蒙骗扯上了关系,尤其是广告中销售人员那种夸张的言辞、做作的表演,既可恨又可笑,让人不胜其烦。
与传统的购物方式相比,电视购物还有一个对消费者很不利的地方,那就是维权困难。消费者在某个商场买了一件东西,如果有问题可以直接上门交涉,实在不行还可以找当地消协或工商部门维权,但是电视购物上的商家往往在千里之外,消费者买到假冒伪劣产品,往往退货无门、投诉无门。一些不良商家也许正是看中了这一点,才敢肆无忌惮地在电视购物中欺骗、坑害消费者。嘉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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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没买过那些
当他不存在

靠,天天看那种广告都烦死了~~
除了坑蒙拐骗,电视购物还能干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