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新镇上前城村不正之风啥时能遏制

尊敬的市长您好: 我是大新镇上前村五队的拆迁户,我叫杨学花,2015年4月,上前城村强行将我位于五队的养殖厂野蛮摧毁,使我蒙受很大的经济损失,经过多次上访,在乡镇府协调下,我本着让村建设早日走上正轨、村环境早日改善的态度,最终于上前城村签订了协议,给我在前城家园返还房屋199.86平米,协议签订为2016年9月21日。我母亲75岁,没人照顾,我要求村上给将房子分到一起,便于照顾老人。村书记张华说前城家园的房子不够,要将我安置到博雅家园,说只能分一套95.96平米,房号7-1-1301,博雅没房子了,剩下的一套想办法,当时我也作出了让步,就签了协议,我在签了协议的第3天,就听说村书记张华将博雅家园2套房分给了他家亲戚,我很生气,但也无奈,我一直到10月中旬才拿到博雅家园分房确认单,去物业办了入住手续时,物业要让我从2016年4月开始交物业相关费用,不交的话就拿不到钥匙,冬天暖气费还要自己承担,无奈,我于2016年10月25日被迫交清一年的费用,拿到了钥匙。物业公司强收我半年的物业费、电梯使用费属于不合理收费,我请求协助我要回多收的不合理费用。 2017年2月8日,我带上拆迁安置协议及大新镇补签的补充协议到上前城村办理剩余房屋面积安置事宜,村部给分了一套82.6平米的房子,房号18-2-801,还差我20.87平米,说给我挂到账上,让我自己去处理,房子没有了,我要求实物补偿或按成本价经济补偿,村干部说村上没钱,剩余面积都是村民自己相互调剂处理,或到中介去买,中介1700元/m2收购,我又问起这套房如果办理入住,物业费等相关费用从啥时算起,村干部答复还是从2016年4月1日,我认为不合理,请村部协调处理,村部也不给协调。 我的投诉要求:博雅家园物业退回多收的物业费、电梯使用费883元,剩余的20.86平米给我换成大房子103.47平米,或按成本价2600元/m2给我经济补偿,房子物业费等相关费用从拿钥匙时间开始算起。 我承诺:上述全部属实。 相关部门我找过,投诉电话我也打过,只是走走过程,不解决实质问题,回复我的还是和村干部的一样,在接受我的投诉时,办事人员听完我的陈述也认为不合理,但到村上一了解,普遍存在这个问题,原样答复我。我真是欲哭无泪,苍天呐:这就是秉公办事?法制社会,我们的法在哪里?我只是一个守法的小老百姓,只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我还是相信在中国法律会保护老百姓的利益。 没有别的办法:我向您救助,相信您会给我解决! 一个无助的小老百姓
经核实:1、因分房时均会出现房屋平米数多或少的现象,上前城村村委会本着自愿的原则自行调整,商量价格,如有多余平米数的人没有自行出售,可以先在村上登记下来作好记录,等有需要平米的人再通知多余平米数的人,共同协商价格;另外,待房屋全部分完后村委会将余下的平米集中拍卖再给下余平米的户兑现。2、关于物业费用的问题,上前城村村委会表示可以帮助该女士与物业公司协调解决。
兴庆区大新镇 2017-03-06 15:2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