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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确保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规范化,上海市已经在闵行、松江探索建立了案件审理中心,统一刑事案件审核、统一对口检察院,律师通过案件审理中心,可以直接了解案件情况和进展。据了解,市公安局还将进一步推广“统一审核、统一出口”这一机制,为保障侦查阶段律师的执业权利提供基础。
市人大代表潘书鸿提交代表建议,建议公安机关能够成立专门的诉讼服务中心,该中心的具体职责包括告知辩护律师的具体办案人员的联系方式,告知辩护律师具体案件的办案情况、犯罪嫌疑人被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接收辩护律师提交的委托或者指派手续、辩护意见,并做好与具体承办人员的协调、联系等工作。
对此,市公安局答复,建立和完善诉讼服务中心的建议,符合司法体制改革和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方向,也是市公安局一直努力推进的工作之一。由于建立诉讼服务中心涉及到公安机关体制机制、人员编制等诸多因素限制,需逐步研究推进。
公安机关对于落实保障侦查阶段律师的执业权利的工作并未松懈。为贯彻落实全国和本市律师工作会议精神,保障律师在侦查阶段的执业权利,市高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在会签《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实施办法》中明确,辩护律师向办案机关申请了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或者被指控的罪名及当时已查明的该罪的主要事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变更、解除强制措施的情况,侦查机关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等情况的,办案机关应当在五日内答复辩护律师。辩护律师认为办案机关答复不全面的,可以申请办案机关予以补充。
市公安局表示,因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主体较多,既有公安派出所,也有各分局业务部门,各分局刑事案件审核模式也不统一。目前,闵行公安分局、松江公安分局已建立案件审理中心,统一刑事案件审核、统一对口检察院,律师通过案件审理中心,可以直接了解案件情况和进展。随着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逐步深入,上海警方将进一步推广“统一审核、统一出口”机制,为保障侦查阶段律师的执业权利提供基础。同时,为切实增强基层执法办案部门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服务意识,方便律师参与诉讼,市公安局结合工作实际,针对性加强业务培训,专门设置有关课程,细化有关程序和实体要求,为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方便律师执业创造更好环境。市公安局还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执行情况纳入对办案部门的执法质量考评,督促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据悉,市公安局坚持“互联网+”的理念,已建成涵盖市局、16个分局和320家公安派出所的三级阳光警务网上大厅群,涉及网上办事、便民服务等29大类的工作项目,实现执法和服务全环节、全流程公开。下一步,市公安局将进一步优化升级大厅群功能,对建立网上律师服务渠道进行研究,力争最大限度便利律师查询案件、了解案情。
来源|上海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