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要求魅族公司提供pro5手机屏幕维修

本人于2016年5月购买魅族手机pro5一台(3099元),于2017年6月不慎碎屏导致无法使用。截止今天,本人已经多次向魅族售后维修客服申请维修服务,但均遭到以屏幕配件无货为由拒绝提供维修服务。根据我国《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中第七条:生产商按照有关修理代理合同或者协议的约定,提供足够的合格零配件;保证能够在产品停产后二年内,继续提供符合技术要求的零配件。特此提出投诉,希望进行处理。
金鼎工商所接到本投诉件之后,马上就投诉情况展开了沟通。魅族公司售后负责人知悉投诉内容后,回复我所处理结果:魅族公司已登记消费者资料,等待有屏幕时将会联系消费者更换。
市工商局 2017-10-26 14:4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