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先生对原ND17020400007二次诉求,回复内容不属实,他联系立业社区,工作人人员告知不属于管辖范围。现隔壁泰禾红郡小区下地下车库感应系统的声音到晚上依然扰民,根本无法休息。请有关部门介入处理。
胡先生:
您好!你的来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针对你反映的问题,我局城南派出所民警再次联系泰禾红郡小区的物业管理处,物业表示上次已经用胶带将感应系统的扬声器粘贴以降低音量。从技术上物业无法关闭感应系统的声音。但从安全角度考虑,物业也不同意将感应系统的声音完全关闭。若你认为隔壁小区的地下车库感应系统的声音仍会影响到你休息,建议由环保部门对噪音进行监测。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宁德市公安局蕉城分局于 2017-3-1 15:17回复)
泰禾社区属东侨片区,建议转东侨处理(蕉城区环境保护局于 2017-3-2 08:41回复)
泰禾红郡小区项目,属蕉城区环保局审批,按照环保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此投诉件应由蕉城区环保局调查处理。(环保分局于 2017-3-3 17:23回复)
12345平台[2017]730投诉件办理情况 诉求编号:ND17021600002
一、群众反映问题
隔壁泰禾红郡小区地下车库感应系统的声音到晚上依然扰民,根本无法休息。
二、调查处理情况
(一)我局调处情况:接信后我局高度重视,2017年3月20日,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到泰禾红郡小区了解情况,该小区地下车库进出口感应系统为地感式感应器,在车辆进出时会发出声音提示。我局已现场要求泰禾红郡物业管理处采取措施,降低感应器声音,减少对周围群众影响,物业管理处目前正联系施工方创安公司来调整感应器声音。
(二)关于噪声监测:根据《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 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640一2012)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一2008),监测及评价的噪声为连续等效A声级,是针对监测时段内的连续声源开展监测,而泰禾红郡小区地下车库感应系统的声源为单独偶发噪声,故无法对其开展监测和评价。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感应器噪声属于社会生活噪声,在城市市区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使用高音广播喇叭等行为应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下一阶段若仍存在感应噪声扰民现象,为便于问题有效解决,建议您联系公安部门调处。
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2017年3月22日(宁德市环保局于 2017-3-22 15:23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