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注意了!7月交通违法全面记分即将实施,赶紧去处理


关于交通违法“全面记分” 半年过渡期只剩10天,也就是说,再不抽空将你2017年之前的交通违法处理掉,过了6月份就不只是罚款了,还全都要扣分!
很快就要进入7月了,这个全面记分的大招就要真正开始完全执行了。所以蜀黍还是要再次提醒大家,是时候把那些年的交通违法行为给办理了。
根据省公安厅相关文件规定,要求全省各地从2017年1月1日起落实严格记分、全面记分管理规定:广东省所有地区、所有车辆、所有交通违法行为应记必记。先看看当时的通知:
一、2017年1月1日起,我省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一律落实全面记分。
二、2013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涉及我省重点地区(广州、深圳、东莞)、重点车辆(中重型货车、营运客车、出租车、危运车)的违法行为以及闯红灯、路肩违法停车、黄标车闯禁行等严重违法行为,当事人2017年1月1日后接受处理的,执行原有的记分政策。
三、2013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前发生的除第二条以外的其他违法行为,执行过渡政策,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6月30日,过渡期间,当事人接受处理的,仍按原办法处理。2017年7月1日后前来处理的, 落实全面记分。
为了确保记分政策的顺利实施,交警部门设置半年过渡期:
针对范围:在2013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部分交通违法行为 。
过渡时间:2017年1月1日―2017年6月30日
但不包括这些重点地区、车型和严重违法行为!
2013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涉及广东省重点地区(广州、深圳、东莞)、重点车辆(中重型货车、营运客车、出租车、危运车)的违法行为,以及闯红灯、路肩违法停车、黄标车闯禁行等严重违法行为,当事人2017年1月1日后接受处理的,都执行原有的记分政策。
所以,千万不要认为在2017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也不记分。实际上,从2017年1月1日后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都要全面记分。还有交通违法未处理的市民,要赶紧去办理,时间不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