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和谐小区合法购买的地块盖房,却不能办理产权证明

南通村和谐小区是村里规划建设用地,村民从村里合法购买地块建设,建设完之后,却告知不能办理产权证明,希望相关部门能处理,并告知办理手续。
林先生:
你好,你于2017年5月26日向龙岩市12345政务服务平台反映的“南通和谐小区合法购买的地块盖房,却不能办理产权证明 ”的诉求(编号LY17052600016 )我局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查,城厢镇南通村和谐小区于2008年8月经市政府龙政综[2008]217号文批准农用地转用,面积77.7亩。根据《土地管理法》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政办[2011]189号)规定,本村村民符合“一户一宅”条件的可以申请使用本村集体土地建房。若你符合以上条件,可以向武平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取得许可后再向县国土局申请建房用地审批。
武平县国土资源局
2017年6月2日(武平县国土局于 2017-6-5 15:34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