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滴滴群发布不堪言论男子被行拘,滴滴等9家网约车平台被约谈丨最武汉

8月24日
浙江温州市女孩乘坐滴滴顺风车被害案,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8月26日
多位网友晒出群名“武汉滴滴官方群”的qq群聊记录,内容污言秽语、不堪入目。
8月27日
在武汉市客管处约谈滴滴出行武汉分公司基础上,武汉市交委联合武汉市公安局联合约谈滴滴出行等9家网约车平台,责令全武汉市网约车公司加快推进合规化进程,切实落实承运人安全稳定管理主体责任,保障乘客出行安全和合法权益,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整改情况。
武汉市交委相关负责人要求
全武汉市网约车平台公司要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把乘客安全放在首位,严守安全底线。对接入平台的车辆和驾驶人员信息进行全面清理和整改,并作出整改承诺。符合条件的要依法向交通运输行业管理部门登记,对不符合条件的及时予以清退;
加强对驾驶员的教育管理,滴滴平台公司要对“武汉滴滴官方群”及聊天记录,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展开调查,对涉事司机坚决予以清退,相关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各平台公司要以此为鉴,加强对所属驾驶员的教育和管理,提出明确的培训方案和教育计划;
网约车平台要提供网约车平台数据,各平台公司要实时、全量、真实地将网约车运营信息数据接入全武汉市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并确保数据质量。对以各种理由拖延提供或拒不提供数据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将予以严肃处理;
全面整顿顺风车业务,滴滴平台公司要按照总部承诺,即日起全面停止武汉顺风车业务,不得再新接入未经许可的车辆和人员。其他平台公司要认真吸取“8·24”事件教训,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改网约车平台存在的安全隐患,坚决杜绝以顺风车名义组织非法网约车的经营行为。
武汉市交委相关负责人强调,将加强网约车市场监管,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依法查处非法经营行为。对不符合要求的车辆、人员,以及侵害乘客合法权益的经营行为,将依法追究平台公司的责任。
武汉一男子发布不堪言论被行拘
浙江乐清女孩搭乘滴滴顺风车遇害事件发生后,一批标有“武汉滴滴官方群”的网络截图成为热点。在截图中,多名网友发布大量不堪入目的言论。记者近日从滴滴出行获悉,针对该网络事件,滴滴已经将情况汇报给武汉市公安局,一旦发现是滴滴平台司机,将永久解除合作。
滴滴答复如下:
近日,有人在冠以武汉“滴滴官方”等字样的qq群里,发布大量侮辱女性的恶劣言论。经核查,滴滴没有开设任何官方性质的司机微信群、qq群,网络上传播的以“官方”名称命名的各微信群、qq群中的发言人员真实身份有待确认。目前,我们已将该情况汇报给武汉市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将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依法处置。该事件性质恶劣,待警方核查实情后,对涉事的平台注册司机,滴滴将永久解除合作,绝不姑息。
另讯,昨晚,武汉蔡甸警方通过“平安蔡甸”官方微博通报,在所谓“武汉滴滴官方群”发布不堪言论的男子之一沈某已被行政拘留。
警情通报称,“乐清女孩滴滴顺风车遇害案”案发后,qq昵称为“幸运星”的网民在千余人的“武汉滴滴官方群”qq群中发表侮辱性的言论,声称“真想强奸她”,该言论立即引发广大网民愤慨,已严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8月27日,武汉蔡甸警方根据网友举报线索在辖区查获该嫌疑人。经审查,沈某进(男,29岁)对其在网上散布侮辱性言论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沈某进已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警方提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每位公民都应当对自己的网络言论承担责任。警方将对网络暴力行为继续采取“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惩。
网友评论>>>
今天,武汉还有这些与交通相关的事值得关注↓
电子眼处理规则下月变化?武汉交警:谣言
“9月1日后还未处理的交通违法,将全部积累到车主名下。”近期网上关于“电子警察”拍摄的交通违法处理将实行“新规”,误导了部分驾驶人,致武汉市各交通大队违法处理窗口驾驶人井喷。
8月27日,武汉交警提示广大驾驶人,网络传言属不实谣言,强调一直以来,武汉“电子警察”拍摄的交通违法,均执行“线上”+“线下”的处理方式,如果车辆或驾驶证没有临近审验日期,则不必急于在9月1日之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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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交警提示如下:
一、通过各交通大队违法处理窗口办理业务,不存在“一辆车限制三本驾驶证处理”和“一本驾驶证只能处理三辆车”。机动车名下记录的交通违法,经民警核查办理人身份和违法信息后,可以办理。
二、通过“交管12123”app、自助处理终端机和其他手机app等线上渠道,处理本人名下机动车记分或不记分交通违法,不受备案限制,用户注册后可以直接处理;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不记分的交通违法,也不受备案限制,用户注册后可以处理。
三、“备案”只针对通过线上渠道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有记分的交通违法,其旨在遏制“买卖分”违法行为。
四、违法处理窗口“人脸识别”系统,主要用于查证办理人的身份证明与本人“人证同一”,以防止持假证或盗用他人身份证明办理业务,维护驾驶人的合法权益。
五、“买卖分”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对“买分”行为人、“卖分”行为人和“分贩子”予以行政拘留处罚,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支持、不参与“买卖分”。
六、请广大驾驶人不信谣、不传谣。所谓“9月1日后还没处理的交通违法,将全部积累到车主名下”的说法纯属谣言。
这10个电动自行车充电器品牌存安全隐患
8月23日,武汉市质监局通报全市电动自行车充电器质量安全风险抽查结果:结果显示,40批次电动自行车充电器样品中,对照新国标发现不符合标准要求样品23批次,问题查出率为57.5%。据介绍,不符合标准样品涉及10个品牌,不合格问题主要集中在充电器内部电路设计不合理,同时部分充电器外壳所用材料不合格。其中,武汉市电动车生产企业抽样的产品检测结果均显示合格。
符合检测标准要求的品牌有迈瑞达、圣宝龙、超能、科鹏、永郡、快驴6个品牌,不符合涉及美科仕、永名、佳霖、飞特、添航、锦润发、恒久、瓯越、伟宜、和诚10个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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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次抽查发现的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品牌,是今后监管和查处的重点。”武汉市质监局表示,此次结果将通报市级相关部门及武汉市电动自行车协会,要求协会对全市电动车经销商开展针对性的自查自纠,责令生产企业严禁使用上述问题品牌充电器。同时,市质监局向社会发布消费警示,提示消费者理性购买、安全消费,正确使用充电器,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提醒:慎购低于50元充电器
“不要购买此次抽查不符合要求的充电器,慎购价格低于50元的产品,并索要正规发票维护消费权益。”武汉市质监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要尽量使用原厂充电器,如需要更换,也应选择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提供的充电器。选购其他产品时,可以选择通过认证的电动车充电器。对于价格过低的电动车充电器产品,消费者应谨慎购买,尽量去正规卖场等有质量保障的地方去选购。电池充电时发生鼓胀变形、久充不满时应立即停止使用;使用超年限的充电器应及时更换。
武汉“好(hǎo)读地铁”上线!
这几天,在武汉乘地铁的小伙伴有没有发现有什么变化?1号线成爱豆专列,车厢内还藏着朱一龙、袁弘、吴倩、魏巡、等明星;杨威、廖辉组成的奥运冠军团;蒋方舟、匪我思存、湖北经视主持人江涛、谈笑等文化名人;每位大咖头像旁边都有一个二维码,扫码就能接收到来自这些大咖为你推荐的书籍选段朗读哦!还有4号线和6号线里,消失的古汉字,熟悉的老课文,让人文化值顿时上升,仿佛回到校园。
据了解,这是全国首次推出文化主题地铁,3条线将运营到9月底。与其微博转锦鲤,不如读书行万里,在武汉的小伙伴们赶紧去看看这几趟高颜值、有文化的特色地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