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旧县镇计生办暴力执法

今天9点半左右上杭县旧县镇计生办有10多人员到本人店铺(交易城C1/4/9号店)暴力执法打伤我,周围店铺人员可以作证。请给予办理!!!
关于旧县镇坝上村江兴茂诉求件的答复意见书
江兴茂:
2014年9月22日,本机关依法受理了您在龙岩市政务服务平台反映上杭县旧县镇计生办暴力执法的诉求件(诉求件编号:LY14091800015)。经与坝上村包村工作队及计生办同志调查核实,现作出处理意见如下:
一、诉求件主要事项:
反映上杭县旧县镇计生办有10多人员到您店铺(交易城C1/4/9号店)暴力执法打伤您。请给予办理。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与坝上村包村工作队及计生办同志调查核实,情况如下:坝上村江兴茂,陈琴玉夫妇,1995年4月结婚,1996年3月政策内生育第一胎男孩,2014年4月政策外生育第二胎女孩,您夫妇政策外生育后我镇坝上村挂村工作人员及计生办工作人员,多次给您夫妇做思想工作,要求你们落实节育措施和缴纳社会抚养费,但你们不予理睬。今年9月18日坝上村工作队和镇计生办工作人员再次来到您夫妇在交易城的店铺,上门做您夫妇的思想工作,要求落实节育措施和缴纳社会抚养费。但你们依旧蛮横,甚至拿出菜刀驱赶我镇工作人员,并要求我镇工作人员离开店铺。在这情形下引起我镇工作人员和你们争吵乃至推搡,双方都有过激行为,但是并未如你所说的暴力执法,甚至打伤你的事件。
三、处理意见。
事情发生后,经当地政府协助和我镇工作人员多次向你们夫妇宣传与沟通。双方均对9月18日发生的事情表示谅解。你们也表示要支持我镇的计生工作,承诺主动到计生部门落实节育措施,并已于9月22日主动到我镇计生办先行缴纳了部分社会抚养费。
如对我镇作出的处理意见不服,可以自收到本答复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上杭县人民政府请求复查,逾期不申请复查,本处理意见书即为该信访事项的终结性意见。
旧县镇人民政府
2014年9月30日
(上杭县旧县镇人民政府于 2014-9-30 08:41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