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渣男,曝光你龌龊的嘴脸!!!》一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36条第2款的规定,“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单位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应涉单位的通知要求,在提供了通知人有效信息,删帖链接,侵权内容及理由后,予以删除。如发帖人存在异议,认为发帖内容真实,并愿意承担发帖责任,可以在贴内提供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后,实名再次发帖。若不愿意实名且再次发帖,将采取禁言操作。
造谣应该坐牢吧
签名到挺著名,都像狗爬
为什么抬头是删帖通知;不是删帖请求;好像上压下呀!
全名都不敢写清楚 必定有隐情
正文与签名是出自一个人手么
删了也没用,有百度快照
又没有实名曝光他又何必对号入座,这不让不明白的人就明白了
可惜啊,百度已经出现相关的热搜关键词了
正文好像女的写的
百度快照怎么看 刚点进去就被删了
自投罗网,对号入座!
心虚,对号入座了。可以发微博啊~
这个申请人写的字也太差了点,我家表弟小学二年级写的都比他好。
强烈谴责E网的行为。。。。
小编配主持人,真是绝配,都不是正式工,都没底线和原则,祝福你们在一起
希望打一场官司,让大绍兴人民看看。。
这小子啪我朋友的女朋友,害的朋友的前女朋友现在在7院
绍兴电视台招聘要求那么低吗?字写的那么差,逻辑思维那么差,招的中专生都比这好!!!!!!
不要说正式工,招个合同工,也要招稍微有点文化的,小学生你们也招,所以绍兴电视台没人看!
此人已严重影响绍兴电视台的声誉,留此人,估计对你们台不利!
请此人做婚庆司仪,新郎不怕新娘被人骗了走吗,哈哈哈
既然没指名道姓 为何不仅回帖还出声明删帖
凭一张破纸就给删了?
话说这个叫蒋什么来着
我昨天在手机上看到过这报道,
此地无银三百两,做贼心虚
这个字,这个文,字不好文好一点,都不好真拆牌子。
600以上的回帖就这么删了?就这一张纸。。好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