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川府发〔2017〕59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现将《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21日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20号),加快推进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自贸试验区决策部署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自贸试验区战略定位,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经验为基本要求,突出内陆特色,注重学习借鉴,强化联动协作,按照“半年出经验、一年有成效、两年上台阶、三年达目标”要求,实施“清单制+责任制”,探索建设内陆自由贸易港,努力在新一轮对外开放中走在前列,为实现“两个跨越”、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注入强劲动能,在打造内陆开放型经济高地、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和长江经济带发展中发挥示范作用。
二、功能布局
自贸试验区实施范围119.99平方公里,涵盖三个片区:成都天府新区片区90.32平方公里,成都青白江铁路港片区9.68平方公里,川南临港片区19.99平方公里。
成都天府新区片区重点发展现代服务业、高端制造业、高新技术、临空经济、口岸服务等产业,建设国家重要的现代高端产业集聚区、创新驱动发展引领区、开放型金融产业创新高地、商贸物流中心和国际性航空枢纽,打造西部地区门户城市开放高地。
成都青白江铁路港片区重点发展国际商品集散转运、分拨展示、保税物流仓储、国际货代、整车进口、特色金融等口岸服务业和信息服务、科技服务、会展服务等现代服务业,打造内陆地区联通丝绸之路经济带的西向国际贸易大通道重要支点。
川南临港片区重点发展航运物流、港口贸易、教育医疗等现代服务业,以及装备制造、现代医药、食品饮料、融资租赁等先进制造和特色优势产业,建设成为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和成渝城市群南向开放、辐射滇黔的重要门户。
三、主要任务
(一)着力营造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
1.建立行政权责清单制度。在自贸试验区各片区推行权责清单制度,明确政府职能边界,并向社会公开。深化政府机构改革,探索设立法定机构,推进相关政府机构从直接提供公共服务转变为通过合同管理交由第三方机构提供。编制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目录,将由政府部门承担的资产评估、鉴定、认证、检验检测等逐步交由专业服务机构承担。
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最大限度取消行政许可事项,建立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做到“目录之外无审批”。建立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动态更新管理机制。按照“依法放权、按需放权、应放尽放”原则,自贸试验区最大限度承接省级管理事项。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建设线上线下行政审批服务“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模式,建立“一窗式”政务服务专区,建设市场准入统一平台,推行集中审批、并联审批,实现多部门信息共享和协同管理,推进“多证合一”“多规合一”“多评合一”“证照分离”改革。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建成涵盖“全事项、全过程、各环节”的行政许可实施、监督和评价体系。
3.推进执法监管方式创新。探索建立统一集中的综合行政执法体系,相对集中执法权,推动各部门信息数据互通互享,建立跨部门联合监管执法、协调合作机制,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构建大市场监管格局。在海关、检验检疫、税收执法等方面实施“双随机”抽查监管机制,建立健全“一公开”工作平台和公开平台。全面实施事前提醒告知、轻微违法约谈与告诫、严重违法依法处置的“三段式”监管机制。完善行业监管制度和资格审查制度,进一步规范开展文化、教育、信息服务的内容审查。
4.强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放宽企业名称表述限制,优化完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系统,开放企业名称库,推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网上核准,制定名称争议处理办法。放宽企业住所登记条件,探索以邮政通信地址作为企业住所的登记方式,实行企业住所托管的集群注册模式,允许“一照多址”和“一址多照”。推行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电子营业执照工作。
5.创新税收征管服务新模式。构建“互联网+大数据”的智慧税务生态服务系统。推进办税便利化改革,优化办税流程,拓展网上办税事项,创新办税手段,缩短办税时间。深化国地税合作,全面推广国税、地税“一窗一人”联合办税模式。强化纳税信用管理运用,持续扩大“银税互动”受惠面。
6.建设社会信用评价机制。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推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建设公共信用信息目录,推动各部门依法履职信息的联通和共享。建立企业网上信用承诺制度。规范开放征信服务。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加强对第三方开展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引导和监督检查。
7.建立完善法律服务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员等法律服务工作者诚信执业制度、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制度。建立从业与执业信息管理系统,逐步建立执业信息与社会评价档案,对失范失信、违法违规的法律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依法实施联合惩戒。逐步建立完善司法鉴定诚信档案,司法鉴定执业违法违规在成都试行“负面清单”管理,法院暂停鉴定委托。升级律师综合信息系统,提升律师行业诚信执业规范水平。
8.建立健全商事纠纷诉讼解决机制。设立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四川自贸试验区仲裁分会(中心)及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四川自贸试验区调解中心,设立成都国际商事仲裁院,加强涉外仲裁工作队伍建设。探索专业陪审员机制。建立纠纷中立评估机制。
9.开展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发挥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的引领作用,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建立高效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构建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探索支撑创新发展的知识产权运行机制。健全知识产权执法机制,开展跨部门、跨区域知识产权联合执法,健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机构与公安、海关的保护协作机制。
10.加强商事权益保障社会化服务。推进知识产权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完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网络,实行执业信息披露制度,定期发布从业主体“信用红黑名单”,切实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推动在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著作权登记等领域率先使用信用报告。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市场化评估、运营机制,探索建立科技计划知识产权目标评估制度,鼓励外来资本投资设立专业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11.切实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强知识产权举报投诉、维权援助和仲裁调解工作。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规规章,提高知识产权审查质量和审查效率。加快新兴领域和业态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设。依法依规严格保护来川投资企业知识产权。建立健全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体系和维权援助“互联网+”新体系,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惩治力度。
12.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和应急救援管理体制。全面落实安全发展理念,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双控体系建设。建立或明确安全生产监管机构,配备与监管任务相匹配的工作人员。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工作机制,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或落实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开展经常性应急联动演练。
13.建设社会治理新体系。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和标准,把专家咨询、社会听证、第三方评估作为重大行政决策必经程序,建立决策问责和纠错机制。建立健全廉洁监督机制,建立自贸试验区廉政监督联席会议制度,统筹监察、检察、公安、审计等监督力量,形成“一体化”廉政监督。建立工程项目廉情预警评估制度,加强对土地、财金等关键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设立自贸试验区研究机构(平台),为自贸试验区搭建课题研究智库、人才培训基地和对外宣传平台。建立行政咨询体系,成立由专业人士组成的专业咨询委员会,为自贸试验区发展提供咨询。创新自贸试验区内社区治理模式,探索外籍人士参与社区治理机制。
(二)着力打造西部门户城市开发开放引领区。
14.大力发展高端制造业。围绕助力“双七双五”产业,鼓励电子信息、汽车制造、生物医药、轨道交通、智能制造、航空与燃机、新材料等产业向自贸试验区集聚,推动食品饮料等传统产业加快向价值链创新链高端延伸。创新利用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支持高端制造业集群式发展,打造一批万亿级、五千亿级、千亿级产业集群。
15.积极发展现代服务业。依托中国西部国际博览城、国际会展中心、天府软件园、成都科学城、成都金融城等,大力发展国际会展经济、总部经济、商务服务、医疗健康、信息服务、文化创意、科技研发、新兴金融、知识产权运营等新经济。依托川南临港片区临港产业,聚集发展电子商务、融资租赁、航运金融、大宗商品交易及总部经济、会展经济等现代服务业。依托成都国际铁路港国际通道和口岸优势,着力发展整车、肉类、粮食、木材等新型贸易,形成集跨境电商、物流总部经济、物流仓储、物流设施设备研发、物流金融保险、物流人才培训等于一体的全球供应链。
16.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充分发挥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自主创新改革示范区、天府新区、自贸试验区叠加政策集成效应。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军民深度融合等方面探索试验,将自贸试验区打造成具有示范和带动作用的区域性创新平台。建设以大数据为核心的互联网产业和科技产业,搭建创新创业服务平台,推动建立创业苗圃、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构建全链条创新创业体系。建立完善技术类无形资产交易制度,制定技术类国有无形资产管理办法。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创新企业研发进口设备及材料监管模式,降低企业研发成本。引导境内外资本为创新创业项目提供投融资支持,拓宽创新创业项目境外融资渠道。
17.加大高端人才引进力度。研究制定大力引进海外人才加快人才国际化进程的实施意见和外籍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落实人才签证实施细则,明确外国人申请人才签证的标准条件和办理程序。吸纳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优秀外国留学生或外籍高校毕业生在自贸试验区工作。加大外籍青年学生创业支持力度。围绕重点产业引进一批产学研平台、项目和高层次人才。开展海外人才离岸双创试点,建设海外人才离岸创新中心,搭建海外“预孵化”平台,试点建设海外创新创业基地。采取挂职兼职、特聘岗位、项目合作、技术联姻等方式柔性引进一批急需紧缺人才。
18.创新人才管理服务模式。建立“党委政府+社会组织+市场主体”的人才服务体系,完善高层次人才服务制度,建立国际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为自贸试验区企业聘雇的管理或技术人员出境、外籍高层次人才入境开辟办证绿色通道。为符合条件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在川工作、停居留提供便利,畅通自贸试验区内外籍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申请永久居留渠道。鼓励本土高校与国外高校合作开展学科建设,扩大国际学生规模。鼓励建设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提供有针对性的指导服务和语言学习机会,多形式多渠道帮助外国人才更好地融入中国社会。
19.全面提升对欧经贸合作水平。以服务贸易、双向投资为重点,推进与欧洲地区在产业人才合作、企业对接联动、项目载体共建、商务环境优化等领域的深度合作。大力发展旅游会展、文化创意、研发设计等服务贸易。探索与欧盟委员会、欧洲有关国家的政府机构和商协会全面合作,推进“一带一路”经济联络基地“欧洲中心”建设,打造对欧工商、税务、知识产权、投资、人员便利化等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
20.推进开放合作平台建设。采取“平台+园区”“政府+机构+企业”的共享开放合作模式,支持中德、中法、中韩、中意、新川等国别产业合作园区建设。加强国际科技合作平台建设,推动联合实验室、联合研究中心等国际合作基地设立,实施“国际顶级科技园合伙人计划”,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和自主创新。推动全省各类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参与国际合作竞争。
21.激发国有企业活力。完善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激励约束机制,提升国有资本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设立国有资本运营平台,提升资本运营能力和水平。鼓励国有企业依托自贸试验区探索创新发展新路径。进一步推进自贸试验区内国有企业产权多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