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历经波折,但是此事最终还是取得圆满的结果。
首先,要感谢江西省地税局、九江市地税局以及其他政府相关部门能改变以往的不闻不问的错误做法,在各大网络平台关注到了并正视了广大民众的合理合法诉求,并在较短时间内给予了相应的解决办法。这一点上,政府机构的态度和效率还是值得称赞的。
然后,要感谢中国江西网和九江新闻网的工作者,在第一时间对民声反映强烈的事及时进行了放行和向上级部门进行通告,以此实现了民声的诉求以最快速度的传递到决策层面,并为此事最终解决打下了良好的沟通基础。
最后,要感谢“图啥呢?”等一批相关的发帖呼吁人,截止现在,专贴点击率8.9万次,回复201个,正是他们有理有力有节的措辞讲述开辟专贴,讲事实摆依据,为大家开辟了一块很好的通过有效的申诉方式,以此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发表于 2016-2-25 09:19:22 您好!感谢各位网友通过九江关注契税征收管理事宜。
九江地税契税所为您解答如下:根据《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办公室关于抓紧做好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调整有关工作的通知》(赣地税办发﹝2016﹞11号),契税优惠政策的执行时间以住房销售合同的备案时间确定,无合同备案要求的二手房以提交房管部门(房产交易中心)的接单时间确定。各位网友关注的问题我们已经向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反映。
感谢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和意见。
发表于 前天 17:54 我省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政策已做调整
各位网友:
您好!感谢各位网友通过九江关注契税征收管理事宜。
你们关注的契税优惠政策执行时间问题,九江市地方税务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向江西省地方税务局报告。2016年3月3日,江西省地方税务局联合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下发了《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赣财发【2016】13号),明确规定:凡是2016年2月22日及以后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房地产交易契税,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建设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规定税收优惠条件的,均可享受优惠税率。
如您还有其他问题可咨询九江市地方税务局12366服务热线。请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税收事业的发展。
九江市地方税务局
2016年3月4日
明确规定:凡是2016年2月22日及以后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房地产交易契税,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建设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规定税收优惠条件的,均可享受优惠税率。
这个里面的“符合优惠条件”会不会又有别的限制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