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犯罪


日前,温岭市人民检察院批捕了3名男子,案由是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陆某是黄岩人,有犯罪前科。陆某加入了一个消除违法驾驶分数的微信群,认识了温岭男子陈某。陈某的朋友王某,在温岭市城南交警中队担任路面秩序协警员。
  今年4月,陈某介绍王某与陆某认识,三人形成“销分同盟”。陆某承诺,每销一分,分别给王某10元、陈某5元。
  3人的分工是,陆某负责卖分,陈某将需要处理违法的驾驶证和车牌号用微信发给王某,王某负责登录违法处理系统修改违法数据,即将车辆的违法分扣到外地的驾驶证上。
  王某并非违法处理窗口的专职人员,但熟悉整个违法处理流程,并知道操作员密码。然而,王某却没有登录违法处理系统的数字证书。王某观察发现,窗口协警员把数字证书锁在办公室的抽屉内,而钥匙则放在旁边没锁的抽屉里。就这样,趁着午休及下午下班后的时间,王某多次登录违法处理系统进行操作,直到东窗事发。
  经查,今年4月至5月,王某盗用数字证书处理违法,涉案517起,涉案驾驶证分数1882分。
  陆某称,驾驶证买分卖分的生意叫“拍照件”,他用来扣分的驾驶证都是通过微信收集来的,并付给驾驶证持有者55元/分,还有上家向他提供买分者信息,一般情况下,上家向买分者收取100元/分的费用,并支付给他85元/分的费用。陆某称,除去各种开支,他能赚到10元/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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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温岭市人民检察院批捕了3名男子,案由是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